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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时期各方面关于加入WTO利弊的讨论比较多,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对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有一个客观正确的分析判断。认清了这个大前提,我们就有了正确认识加入WTO的思想基础。一是必要性。中国加入WTO是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多赢结果。WTO选择中国,是因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贸易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安理会成员国,关贸总协定创始国。这种大国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国际政治经济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随着我国整体实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中国已不再是一个世界可以忽视的国家。WTO没有中国就是不完整的,世界需要中国。我国加入WTO,是中央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分析和准确把握世界经济政治发展趋势和特点,从国家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为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谋求国际市场更大发展所作出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英明决策。这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提高产业和企业竞争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是十分必要的。二是重要性。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资源相对不足,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不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是很难办到的。当前我们不能不面对的一个现实是,在一些领域,由于种种利益关系的制约及其他原因,深层次的改革很难推进。WTO的规则就是市场经济的规则,为加入WTO提供了一个契机。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接轨,是我国政府的庄严承诺。这无疑是一种自我加压,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这一点讲,与国际接轨比市场开放具有更深远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更加透明规范,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充分地显露出来。有的同志担心影响稳定和发展。这种担心不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怎样认识和把握。要看到这些矛盾和问题是过去长时期存在、悬而未决的,并非由于加入WTO而产生的。问题暴露和矛盾显化是好事,有利于消除不确定性,增加可预见性。过去一些我省自身无力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可能在国家支持下从根本上解决,这对我们来讲无疑是历史性的机遇。三是紧迫性。在入世协议中,一些领域的市场开放设定了期限不等的“过渡期”。有人期待在“过渡期”内国家能够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和扶持措施,甚至寄希望以此来增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国家通过行政性垄断、限制等方式实行保护的行业,如金融、保险、汽车等,企业竞争力一般不强;反之,放开市场,鼓励竞争,甚至对外商也高度开放市场的行业,如家电、电信设备制造等,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普遍较强。这种情况反应了一个基本规律,开放市场,促进竞争,是提高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惟一途径。行政性保护,正是国有企业缺乏竞争力的根源之一。加入WTO后,我国现有的产业体系将在更大程度上受国际分工影响,这恰恰是我们产业结构调整的题中应有之义。WTO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实现资源转化和配置的高效率,而这恰恰又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成功的标志之一。因此,WTO对我们的经济结构调整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除此而外,与以往不同的还有,过渡期的改革具有很强的开放促动性,并不仅仅局限于规则调整和衔接,而是从经济转轨的总体要求出发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向前推进。而且与此直接相关的改革是有时间表的,是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而不能像过去那样,早改晚改,甚至改与不改都有较大的弹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真正的挑战在过渡期结束,关税大幅度降低,市场开放之后;真正的经济竞争和政治较量才刚刚开始。对此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要善于全面、准确地把握过渡期后的发展大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利用过渡期,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发展的步伐,加速工作的节奏,尽快实现全方位开放市场,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切实提高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作者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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