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言论>>正文 2002/11/13
   
规范出租客运从业资格管理
黄惠珍  

甘肃日报  

  出租汽车客运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出租行业的形象、社会的稳定。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中推行从业资格管理,是确保驾驶员整体素质稳定提高的长效制度,也是交通部2001年第七号令《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在出租汽车行业推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注意以下工作的开展。

  要顺利进行本地区服务资格证的平稳过渡工作。

  按照规定要求,对持有本地有效服务资格证、符合经营条件的驾驶员管理部门要协调上级部门进行换取相应类别、等级统一使用的资格证,防止重复收费、重复培训的现象发生,尽量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对培训课时不够的驾驶员要按规定进行补加课时,补加考核,补建档案。

  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制度及退出制度。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驾驶员进入出租客运市场的资格,对不符合规定和经营条件的要耐心解释,对符合条件准入市场的驾驶员,在培训后要按照交通部要求作好档案管理工作。还要根据行业流动性、独立性、分散性强、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不断对本地区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完善补充。

  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关键要进一步规范培训教学单位的管理。

  要按照交通部统一指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防止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出租客运企业要发挥管理优势,每月至少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学习,聘请或配备安全技能、职业道德、汽车维修、普通话训练、日常英语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担任教师。管理部门要对企业内部的培训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并列入企业资质审定的考核标准中。

  要求各出租客运企业要在驾驶员取得资格证后,与企业签订安全服务等经营管理协议,并且要建立、健全企业资格证管理档案。

  要广泛宣传从业资格证管理的重要性,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认识。管理部门、出租客运企业与教学单位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还需大力宣传从业资格管理的重要性,反复对驾驶员进行思想上、行动上的引导,使他们能够真正理解肩负的职责,从而更好地调动学习积极性,真正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

  出租客运驾驶员资格管理与培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作,也是客运工作者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管理部门要制订证件核发、使用审核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培训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整体素质,早日建成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稳定发展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

  (作者单位: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新 闻 搜 索
往 日 新 闻 排 行
   
相 关 报 道
<规范出租客运从业资格管理 甘肃日报 11/13
<农村建筑市场亟待规范 甘肃农民报 11/01
<规范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 平凉日报 10/31
<甘州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见成效 张掖日报 10/31
<泾川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甘肃日报 10/29
<凉州区规范经济秩序见成效 甘肃日报 10/26
<兰州市举行商贸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知识竞赛 兰州晨报 10/26
<甘州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 张掖日报 10/24
<出租车 走上规范化路子 张掖日报 10/23
<论丛:优化市场秩序完善规范化体系   甘肃日报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