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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花乡坐落在安西县城北部,是一个边陲小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吸引了不少外地人来此定居。但谁能想到,在这些外来人中,却隐藏着一桩罪恶的交易……
2001年11月中午时分,一辆摩托车快速进入扎花乡一个村子,拐了几个弯之后,摩托车在一农户家门口停住了。从车上下来一高一矮两个人,径直进入该农户家中,男主人热情地同矮个子打招呼,并让二人坐下。男主人一边寒暄,一边问矮个子这次来有什么事情,一边用眼睛望着高个子。矮个子连忙向主人介绍,此人是他最近认识的一个大老板,想做点的生意,人非常可靠。
男主人一听,连忙杀鸡招呼二位。酒足饭饱之后,男主人称自己老家有一批货,但由于风声很紧,一直没机会出手,问二位有没有诚意共同发财。高个子表示愿意做这笔生意,但要考虑考虑再说。二人留了联系电话,离开了村子。
玉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获知这一线索后,立即召开会议,分析案情,决定采用诱敌深入的办法,智擒毒枭。经查,那位男主人名叫马路,现年58岁,东乡县人,长期在安西县以贩卖羊皮为掩护从事贩毒活动。马路老奸巨猾,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曾多次逃脱公安机关的跟踪。高个子名叫李军,矮个子名叫王华,二人均系玉门市吸贩毒人员。
2002年6月15日,马路给王华打电话,说要回东乡老家一趟,要王华通知李军做好准备,货备齐之后立即联系交易。
8月11日,马路打电话给李军,说货已经备齐了,要他和王华带足钱到兰州取货。
12日,李军、王华坐火车到了兰州事先约好的地点,但却始终不见马路的踪影。李军给马路打通电话,质问为什么不讲信誉。马路却说:“在兰州交货风险大。”要求李军到和政县,另约交货地点。
就在此时,玉门禁毒大队的侦查人员也跟踪李、王二人来到兰州,并时刻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见二人改变了交货地点,刘队长果断命令侦查员兵分两路,一路跟踪李、王二人前往和政县,见机行事;一路前往临夏州,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随后,王华、李军乘车来到和政县。一下汽车,便碰见了早已在那里等候的马路。马路领着二人在县城的小巷中来回转了几圈,见后面确实没人跟踪后,便在一处僻静的地方停下。马路向四周张望了半天后,从身上掏出一包毒品样品交给李军。李军看完样品后,一口说要20万的货。两人约定第二天中午12时在县医院门口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第二天中午,三人准时在约定地点见面了。狡猾的马路对李、王二人还是不放心,带来两个帮手,经过一番考察,他们认定二人确系真正的买主后。
马路才让李、王二人坐上他的摩托车,来到东乡县他的家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约定第三天在临夏交货,并约定了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然后,李、王二人回到兰州。
8月14日早上9时,李、王二人又一次来到广河县,约马路去临夏州交易。而马路又说在广河县交货,不去临夏了。李军提出广河县不安全,坚决不交易,并对马路的出尔反尔大发脾气,表示不愿与他再纠缠下去,自己要到临夏寻找合作伙伴。然后,李、王二人甩开马路来到临夏,在江河宾馆登记了房间。这时,马路给李、王二人打来电话,说他也到了临夏,要求按原先的约定进行交易。下午6点多钟,马路来到了江河宾馆。查看了李军带来的20万元现金后,终于下决心要做这笔生意。
8月15日一大早,马路再次来到江河宾馆。他亲自留下来守钱,让王华随一帮手前去取货,另一个帮手在门口放哨。此时,在茫茫的人流中,几双锐利的目光已经紧紧锁住了三名犯罪嫌疑人。马路的帮手骑摩托车带着王华来到城外的一块玉米地里,取出一架天平和四块毒品,王华验完货后,便来到江河宾馆。正当马路微笑着,准备从李军手中接过20万元的皮箱时,埋伏在周围的侦查员一拥而上,将他们全部擒获,当场查获海洛因94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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