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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路上有一个丁字路口。路口上立着红绿灯。
据我观察,行人十有八九压根不理睬它。只要没有来往的车辆,或是估摸着这车还撞不到自己,就“大胆地往前走”。“大胆”的不仅仅是“妹妹”,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或行色匆匆,或步履蹒跚。闯红灯如同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垃圾一样,成了我们这座城市一道持久而独特的风景。
当法的约束对公众失去力量的时候,管理的公平与效率就无从谈起。
路口的周围有好几座学校。孩子们是闯红灯的主力军。每每看到那些花季少年,特别是那些刚刚走进校门的红领巾从急驰的汽车旁飞身而过,不由得一身冷汗。
好在一次次都是有惊无险。我在为孩子们的命运感到庆幸的时候,又多了一份忧虑,“你知道自己违法了吗?”当法的意识从小受到淡漠的时候,法制社会的未来就难以保证。
“红灯停,绿灯行”,这大概是幼儿园就要教的规则。而孩子们从父母兄妹身上,从叔叔阿姨身上,得出了模棱两可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既然违犯交通法规省时省力又不必承担任何责任,红灯为什么不能闯呢?
当法的教育与社会生活经常发生冲突的时候,现实就会把规则涂抹得面目全非。
更严重的是,孩子们会认为,法规都可以如同儿戏,那么说一套做一套岂不很正常?
白天,路口上时时都有民警在值勤。然而对于这种公开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概熟视无睹。好象只有碰了人、撞了车、塞了路,交通才需要民警一样。
当执法者疏于“职”、漠于“执”的时候,法规的约束力就会直线下跌。
一次,路口上两辆自行车相撞。行人纷纷谴责年轻人骑得太快。很少有人注意到,是老人违犯了交通规则———过分地相信道德的宽泛性与包容性,而忽视法规的公正性与强制性,这是我们常犯的一个错误。
当法规的约束力逐渐被削弱的时候,道德的说服力又能有多大?
所以,先不要指望孩子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伟大的人、优秀的人。尽管“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最重要的是教育他们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人。
“非龙非凤”不足为患,“如狼如豺”害莫大焉。
那年去欧洲考察,半个月时间,不论白天黑夜,不论都市乡村,没见过一个闯红灯的。后来一位司机朋友说,香港也是如此。
当遵守法规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习惯的时候,依法治国的目标就离我们不远了。
行文至此,抬头望去,窗外,一股浓浓的黑烟正直冲头顶那并不明朗的天空。
我们不是制定了防止城市污染的诸多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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