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农民曹攀国在自家地里撒放有毒的粮食,致使他人的20只羊中毒死亡。
日前被法院宣判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3月中旬,景泰县寺滩乡大庄村村民曹攀国,为防止他人羊只啃吃自家田地的葱苗,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放在自家的5亩葱地内。
3月21日下午,寺滩乡井子川村张银儒放牧的羊群途经葱地时,吃了有毒的玉米,导致82只羊中毒。
其中死亡20只,价值3350元,抢救中毒羊只花去药费2491元。
曹攀国的行为构成犯罪。
张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