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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部门针对高速公路收费采取相应措施
公路票价略有调整
本报讯(记者胡宁宇)由于3条高速公路开收车辆通行费而造成的公路客运票价波动,经过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与省物价局的紧急磋商,现已有了调价结果,调价完全是针对几条刚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的,整个运价的上调幅度都不大,大部分车型和线路的运价上调幅度都在10元以下。
1月23日,省运管局王繁己局长针对运价波动之事解释说,在今年春运开始前,运管部门承诺今年春运公路客运不涨价,现在仍然有效,但由于3条高速公路开收车辆通行费,造成公路运输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根据2001年1月1日实施的《甘肃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对公路运价进行调整是必要的,不存在春运涨价的问题,这只是与春运在时间上的一种巧合。从运价调整结果来看是整体不动,局部微调,车型和公路等级不同,运价调整幅度也不同。
据介绍,开通高速公路后总体上是里程缩短了,但由于公路等级提高和加入了车辆通行费,运价总体上有所上调。比如在兰州至白银线路上,在高速公路建成之前执行的是二级公路的计价,但在高速公路建成后就要调整为高速公路的计价,比原来要高一些,而且根据规定要在客票里加入车辆通行费,就大型高一级客车(像亚奔、金龙等客车)来说,调价后从兰州到白银的运价是16元,比原来的运价增加了3元。在其它有高速公路经过的线路上对运价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上调幅度都不是太大。省运管局强调指出,各运输企业和客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调价后的统一标准,不得再擅自乱涨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执行运价过程中,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一定幅度内下调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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