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元杰黑帮昨日受审
因涉及数名未成年人———庭审不公开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元杰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经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2003年2月18日上午9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
上午9时许,随着一阵警笛声响过,19名犯罪嫌疑人被法警从看守所押送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记者看到,有几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早已守候在法院门口,希望能采访这件令社会各界关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案件庭审过程。但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很抱歉,因为6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能不公开进行审理,请大家理解。但是,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此案件在宣判时将公开进行,欢迎各位记者前来采访!
记者看到,兰州好多市民一大早就来到法院门口准备旁听此案的庭审过程。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看到曾横行一时的黑恶势力成员一个个被送上法庭受审,我们感觉到社会环境一天天变得良好起来,我们有了安全感!”
透视李元杰黑帮案
此案牵扯到的6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一个是兰州某专修学院学生,一个是武警,一个是农民,另外3个是无业人员。开庭前,记者在法院门口,通过律师找到了一位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她哭着告诉记者: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她怎么都想不通,平时那么乖的孩子,怎能犯下这样令人发指的罪行。一位研究社会问题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自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未成年人犯罪有家庭方面的原因,有学校方面的因素,还有色情文化的影响以及电子游艺厅、黑网吧的侵袭等原因。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出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危害。这就给社会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目前,应当加强对正在待业的未成年人的管理,加强对城市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防止成年累犯、惯犯对未成年人的教唆和诱惑。
在李元杰一案涉及的两个女性中,一个是张皓,25岁,涉嫌故意杀人、强奸、窝藏、包庇4个罪名。强奸罪在女性犯罪中是少见的,在一起案件中,她实际上是李元杰的帮凶;另一个是李蕾,涉嫌犯抢劫罪,她在2000年7月8日,和李元杰等人将在迪厅玩耍的外地人骗至中山桥抢劫其录音磁带等物。有关人士针对女性犯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复杂的现实社会中,犯罪女性绝大部分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女性犯罪相当一部分属于被动性犯罪。犯罪女性的文化程度均较低,社会在哀其不幸的同时,应该更多地注意和思考预防女性犯罪的良策。
在被告人中,李社安是迪厅老板。他是2001年6月至2002年1月在其经营迪厅时聘用并结识了李元杰,又通过李元杰认识了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
2001年11月,当他从其聘用人员中得知李元杰等人的杀人犯罪事实后,不但未向公安机关检举,还提供迪厅供李元杰等人玩乐、休息、窝藏凶器。
犯罪嫌疑人一览
李元杰男,汉族,21岁,甘肃省甘谷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彭刚男,汉族,出生于1981年2月8日,兰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姚文坤男,汉族,生于1980年6月25日,兰州市人,农民,涉嫌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
张皓女,锡伯族,生于1978年2月17日,山东省长清县人,中专文化程度,无业,住兰州市安宁区,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窝藏、包庇罪。
张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人,初中文化程度,系兰州东方技术专修学院学生,住兰州市七里河区,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许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0月6日,河南省温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白银市人民路,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马某男,回族,生于1984年12月16日,甘肃省靖远县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兰州市红泥沟,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侯志刚男,汉族,生于1981年11月30日,广东省恩平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兰州市白银路,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王某男,汉族,生于1983年4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兰州市红泥沟,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敲诈勒索罪。
陈根远男,汉族,生于1982年5月16日,陕西省泾阳县人,小学文化程度,农民,涉嫌犯故意杀人罪。
吴国华男,汉族,生于1982年8月30日,甘肃省武威市人,中专文化程度,系七里河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住七里河区武山路,涉嫌犯故意杀人罪。
颜涛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8月10日,兰州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农民,涉嫌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
邓峰男,汉族,出生于1982年11月25日,兰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涉嫌犯抢劫罪。
徐某男,汉族,生于1983年5月28日,山东省腾县人,中专文化程度,涉嫌犯抢劫罪。
沈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7月28日,上海市川沙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兰州市城关区,涉嫌犯抢劫罪。
李成男,汉族,生于1981年11月25日,河南上蔡县人,中专文化程度,无业,住兰州市城关区,涉嫌犯抢劫罪。
李蕾女,汉族,生于1982年5月3日,兰州市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兰州市西固区,涉嫌犯抢劫罪。
汪玉彬男,汉族,生于1966年2月7日,甘肃省甘谷县人,大专文化程度,系甘肃省外贸地毯厂工人,住兰州市城关区,涉嫌犯包庇罪。
李社安男,汉族,生于1959年12月17日,河南省偃师县人,小学文化程度,系兰州市城关区VJ迪厅经理,涉嫌犯包庇罪。
本报记者郝冬白王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