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言论>>正文 2003/02/27
   
言论:治一治野蛮施工
陈国宁  

兰州晨报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一个暖洋洋的午后或者暮色黄昏时候,你信步走在某条街巷,却听得头顶有异响,等到抬头一看,水泥渣子或者其它碎屑已然扑面而来,让你防不胜防。没错,你经过的地方,毫无疑问就是建筑工地了。建筑工地常常给行人送一些出其不意的“礼物”,早已司空见惯了。但我们还是无法想象,这种“常有的事”有时竟然以人的生命为代价!

  2月25日,就是在暮色降临后不久,一场悲剧在兰州海关大楼下面发生。叶女士和三位朋友吃完火锅后,走到海关大楼下面的车站候车,说说笑笑间,横祸就袭击了她们——一块混凝土块悄然坠落,砸在了她的一位朋友的头上,这一砸,竟是阴阳两隔。

  通常情况下,人们把这种遭遇称之为飞来横祸,这么说有点宿命的意思,但是仔细想想,这横祸何尝不是人祸?最有力的证明是,这场悲剧发生后,晨报的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吃惊地发现,“正在装修的海关大楼竟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离大楼很近的人行道和马路上依稀可见从楼上掉下来的混凝土小块。”记者们说,他们赶去时楼上的民工还在若无其事地施工。若无其事是什么意思?大概就是他们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却不以为意,或者根本就不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对民工的这种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人们有理由予以谴责。但我们也不能忽略一个可能的事实:他们也把自己的命别在裤腰带上呢。没有防护措施,危险之于路人之于他们自己同样存在,只是没有发生罢了。我们需要探究的是,这种野蛮施工怎么能允许发生,而且发生了以后怎么就没人管?

  野蛮施工在这个城市当然不是个例。去年11月份的时候,皋兰路车站附近的一幢旧楼拆除,周围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伴随着民工们大锤的挥舞,无数砖块瓦砾散落到人行道上,站亭跟前根本没办法站人,过往的路人更是“落荒而逃”。那段时间我每天坐车路过那里,每天都是一个样,那种状况差不多成了那条街上的一道“风景”了。

  当不正常的现象成为正常,发生类似砸死人的悲剧,恐怕就不能称之为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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