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言论>>正文 2003/02/28
   
言论 文学应有尊严
童大焕  

兰州晨报  

  如果我是京剧《沙家浜》的作者,我会感觉自己受到了光天化日之下的污辱;如果我是京剧《沙家浜》的忠实观众,我也会感觉自己受到了光天化日之下的污辱。

  阿庆嫂是胡传魁的姘头,也是新四军某部指导员郭建光的情妇。在新编小说《沙家浜》里,阿庆嫂俨然成了“风流成性,可以令人丧失理智”的荡妇,阿庆则成了不折不扣的武大郎式的人物……这是浙江大型文学期刊《江南》杂志新年第一期刊发的3万字中篇小说《沙家浜》中的人物形象,小说还被冠以“试验性地否定高大全”的创作。

  看到这样的报道,以及相关的故事摘要,我的第一感觉是:恶心,可耻。如果我是京剧《沙家浜》的作者,我会感觉自己受到了光天化日之下的污辱;如果我是京剧《沙家浜》的忠实观众,我也会感觉自己受到了光天化日之下的污辱。文学到了“无性不成文”甚至以性为惟一卖点的地步,是文学的堕落;文学期刊到了非耸人听闻不文学期刊,是文学期刊的穷途末路和自断前程。自己不要自尊倒也罢了,而到了为了耸人听闻、为了寻找卖点而丝毫不顾及他人尊严和感受的地步,说明我们社会的文化病态已经触目惊心。我也像一些人的态度一样:“我是不会看这篇小说的,我怕脏了我的眼睛。”我不反对否定高大全,但我同样反对把人性抽去人只变成了性。想当年魏明伦改编《潘金莲》,硬是妙手回春,将一个传统小说中的荡妇淫妇,变成了追求个性和自由的妇女解放的新形象。这样的性才是真正的人性,否则便是动物性。把人逼到动物一样的生存水准和生存状态,那么人还有什么自由、尊严可言?

  小说相比于原创的戏剧版本,既非对事实的还原,也不是人性的升华,纯粹是为了借糟践文学作品中的著名人物达到自己出名的目的,以出格为能事,哗众取宠,反而既证明其原创性的缺乏,也证明其格调的低下。君子爱名,取之有道,如此取之无道的下作之举,当为严肃作家、艺人所不齿。

  京剧《沙家浜》的母本———沪剧《芦荡火种》著作权的拥有者文牧先生之夫人筱女士对此表示非常气愤,并表示要保留法律追诉权。我不知道法律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我希望法律能够补偿原著者及其家人受到的直接的感情伤害。除了这一条是“现实而且急迫”的之外,我认为法律和行政应该把更多的空间留给社会,不要太急、太早地介入太深。

  我相信我们的文学界、艺术界乃至我们每一个普通的读者和观众,在类似的问题面前会有自己独立的、清醒的判断。我相信它必将刺痛我们早已麻木的神经。一如香港的《东周刊》事件警告所有的传媒,《沙家浜》事件也警告所有的文学艺术和文化工作者,文学应该保持起码的尊严和底线,否则只有死路一条;立言当以立人先,否则只有堕落一途。而以伤害他人为乐、为刺激(不管是有意伤害还是无意伤害)而不觉其不可甚至“乐在其中”,其最终结果只能是“自取其辱”,无论是作者、编者,还是读者。因为谁说过:伤害每一个人,其实都是伤害整个同类,最终必伤害我们自己。

  除了愤怒,无话可说。但我仍然可以对类似的行为表示自己的不屑和轻视,我没有让其消失的权利,但我有对其蔑视的权利:拒绝《江南》,拒绝小说版《沙家浜》,一如去年,香港人之拒绝《东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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