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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为国徽添光彩——记正宁县榆林子镇法庭庭长李军录
正宁县榆林子镇法庭庭长李军录在20年的法官生涯中,用辛勤的汗水谱写了一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之歌,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了一个勤政廉洁,秉公执法的基层好法官形象。
李军录自1982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他的神圣职责,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把用好法、用好权,视为人民赋于的神圣职责。他始终坚持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恪守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基本准则,先后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近万元。去年5月,永正乡两农民夫妇因地界纠纷被邻家打伤,找到法庭,要求当事人赔偿医疗费。被告反诉原告打了他,并拿出某中心卫生院药费发票及出院证明。经调查,被告是该卫生院院长的亲属,药费发票和出院证明都是假的。在取得充分证据后,李军录严厉批评了被告弄虚作假,欺哄法庭的错误做法,依法裁定由被告支付原告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费用。后来,被告搬出李军录的岳父来说情,还送来了不少礼品,都被他婉言谢绝。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正宁法院的干警们都称李军录是法院活的“八不准”、铁的“六禁令”。作为一名庭长,他从不徇私枉法,也教育自己的书记员本分做人,公正执法。一次,一个当事人为了让法庭对自己的案子予以照顾,就来庭上请吃饭,恰逢李军录出差,当事人就骗两个书记员,说李庭长正从途中赶回,两个书记员信以为真,上了酒桌。李军录回来后,知道这是当事人设的圈套,狠狠地批评了两个书记员。第二天,他带着两个书记员,亲自把吃饭喝酒花的300元钱送到了当事人家中,并严厉批评了当事人的不正当行为,还让两个书记员向当事人道了谦。
李军录多年来总是把公事放在前头,把私事,家事放在后头,从没有因家务耽误过一件公事。十多年来,侍奉老人,抚养孩子,耕田种地、操持家务这些家务重担全压在妻子一人肩上。去年,他去银川出差,突然接到父亲病危的电话,当时手头的案件到了关键时刻,他强忍住心头的焦虑,坚持办完案子。等回到家里时,父亲早已离开了人世。他跪在父亲的遗像前悲痛地说:“爸,儿对不起,我一定按您的嘱托,作一名好法官。”20多年来,李军录同志以自己勤政廉政的实际行动,塑造着一个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2000年他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政法干警”。同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政法干警”。先后16次受到地县表彰奖励。去年7月参加了全省权力观教育巡回报告团,在6个地州市作报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今年又光荣地当选为庆阳市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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