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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母亲”屡遭仿制
陶晓春  

兰州晨报  
“黄河母亲”屡遭仿制 省城文化部门紧急检查发现为数众多的非法雕塑 

  “黄河母亲”雕塑以其独有的造型和艺术风格而享誉国内外,成为兰州市黄河风情线上的一大亮点。近日,一些仿制的“黄河母亲”小型雕塑出现在兰州市一些工艺、美术商店和大型商场的货架上。

仿制雕塑售价不菲

4月14日上午9时许,记者随同甘肃省版权局和兰州市文化出版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市文化稽查队的联合执法人员首先对兰州市东岗西路几家工艺、美术商店进行了检查。在一家名为“颜珑玉器”的商店内,几个仿“黄河母亲”小型雕塑赫然摆放在柜台上。面对稽查人员的询问,一位销售人员解释说,这种雕塑在他们这里已经卖了好几年了,都是老板在外地进的货,具体从什么地方进货他表示不知道。据销售人员讲,每个雕塑的售价均在100元—200元之间,但记者却发现一仿“黄河母亲”小型雕塑标价竟高达1300元。

  在另一柜台处,当记者向销售人员询问小型雕塑的售价时,销售人员竟称,因为雕塑属艺术品,无法明确估价。但记者看到,几个雕塑的标价都在200元—400元之间。在该商店内稽查人员当场查扣了7个仿“黄河母亲”小型雕塑。随后,稽查人员又对一些商店和几家大型商场进行了检查,当天共查扣仿“黄河母亲”小型雕塑37件,现场登记保存12件。

  据了解,每个仿制雕塑的成本估计在50元左右。

  仿“黄河母亲”小型雕塑大致分为裹金、沙艺和仿玉3种,且大小不一,有的长约近30厘米,高约十几厘米,有的长约十几厘米,高不到10厘米。

  雕塑的颜色分为金黄色、褐色和白色。

作者表示十分痛心

记者随后对“黄河母亲”雕塑的创作者何鄂女士进行了采访。何女士认为,任何人未经自己许可不得非法复制、出售和展览“黄河母亲”雕塑并从中获利,更不得以歪曲方式破坏作品的艺术整体性,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这种仿制品,被购买者当作礼品或纪念品赠送他人,如此做工粗略的作品也会被带到省外甚至国外,这严重破坏了原作的形象。对此,她表示十分痛心。

主管部门:严重侵权

甘肃省版权局的梁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仿制的“黄河母亲”小型雕塑不论从艺术风格和艺术水平上都无法和原雕塑相媲美,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从而给“黄河母亲”雕塑这一兰州市城市代表性作品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黄河母亲》雕塑

  大型城雕《黄河母亲》由著名雕塑家何鄂创作,1986年4月30日落成于甘肃兰州市滨河中路黄河南岸,受到国内外人士的推崇和喜爱。该雕塑长6米、高2.5米、宽2.2米,整体造型是一位神态娴雅的母亲侧卧在黄河岸边,看护着怀抱中游泳的幼儿的情景。作品以母亲的博大、坦荡、慈爱、端庄,象征黄河作为中华民族孕育者的母亲河形象,也象征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不断创造新文明的时代精神。

  1987年,《黄河母亲》获全国首届城市雕塑优秀奖。

  据了解,2000年10月,陕西渭南黄河风景区也出现了一座与原作大小相仿的《黄河母亲》雕塑,并收费参观,原创作者随即向渭南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展出并销毁伪作;并在国家级和陕西、甘肃两省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105万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责任。2003年3月中旬,陕西省渭南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择日将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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