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焦点>>焦点新闻>>正文 2003/04/18
   
关于性骚扰问题的调查
  

甘肃日报  

  难以筑起的防线 ———关于性骚扰问题的调查

  □本报记者韦小红张琳

  近日,在一家网站的网民调查中,对“你遭遇过性骚扰吗”这个问题,在近8000人投票中,回答“遭遇过”的女性占到59.40%。

  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女性所遭遇的种种形式的“性骚扰”已经与家庭暴力、性别歧视、“包二奶”等问题一起,构成了侵害妇女权益、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无处不在的骚扰按照《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中的解释,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性骚扰造成生理、心理和感情上的伤害。”近日,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包括学生在内的许多女性,她们中有不少坦言自己有过在公共场合被性骚扰的遭遇,这些场合包括公共汽车、校园、办公室、饭桌上甚至大街上。

  “我碰到的一次是在公共汽车上,当时非常拥挤,乘客身体之间几乎没有空隙。我站在车中间的过道里,忽然感到一只手在我腿上。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躲了几次都没有躲掉,而且越来越不规矩。我当时又气又急又怕,又不好意思声张,只能用力往一边挤,但是人太多了,挤都挤不开。只好还没到站就下车。”一位被采访者提到自己被骚扰的经历至今心有余悸。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拥挤的公共汽车是女性身体遭到骚扰最多的一个场所。

  在人们一向以为清静的校园中,现在也成为性骚扰频发的地方。这是另外几位被采访者的亲身经历:“一天晚上,我在教学楼的一个大教室上自习,当时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我和后面的一个男的。我正忙着翻书,忽然觉得身后有些异样。我一回头,那个人就站在我身后,正在用腿蹭我的臀部,我吓坏了,抓起书包就跑了。”“我们大学宿舍楼后面是一条比较荒僻的小路,平时走的人不多。有一天,我们发现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停在楼下,一个人呆在那里做着什么。一连好几天都是如此。仔细一看,发现那家伙是个暴露狂!后来我们只好把男生找来,站在阳台上,那个人才不敢再来了。”“我在校园里练网球,球飞到远处的小树丛里,我去拣的时候,远远看到有个人站在那里,我当时还以为是练气功什么的呢,走近一看,原来那个人正暴露着自己身体!我吓得球都不敢要就逃跑了。”然而,比起这种偶然性的骚扰,办公室里的性骚扰让人更加难以反抗和逃避。一位已经退休的女士说,她曾经忍受了一个单位领导长达几年的骚扰。他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和她单独相处,语言动作猥亵不堪。

  “我不敢对别人说,也不敢向单位反映。后来他越来越放肆,我实在无法忍受,就骂了他一顿,想尽一切办法躲避他。没想到他不但不收敛,而经常利用工作上的权力报复我。后来他调到别的单位,我才得以解脱。”随着各种通讯手段的发达,互联网、手机短信也都成为一些人实施性骚扰的工具。

  一位没有透露姓氏的女士说,最近她的手机上频频收到黄色短信,有时一天要收几个,是由一个她不认识的号码发来的。她打电话过去,对方总是不接,偶然接了一次,说是别人用他的手机发的,虽然她再三警告了机主,但黄色短信仍然源源不断,令她非常恼火。

  顾忌重重只好沉默性骚扰的恶劣在于,它往往会使被骚扰者蒙受心理或精神上的负担和损失。轻则会造成一段时间的心理困扰,重者则导致对日常生活及家庭的破坏。特别是对一些未成年人,可能会影响其身心的健康成长发育。

  一位女士说:“我遭遇性骚扰的时候只有十二三岁。那时的情形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有好长时间都睡不好觉,无法用心上课。又不敢对任何人说,一想起来就觉得非常恶心。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虽然感觉稍微淡了些,但一想到还是会非常难受。”那位在办公室长期受到过骚扰的女士,她无法正常工作,每天上班都提心吊胆,想方设法躲着那个人,却又不能辞职,也不敢向丈夫开口,在同事一起聚会的场合也是又恨又怕,每天回到家还得装着没事一样。她说:“这件事搅得我做任何事情都没心思,经常失眠、做恶梦,情绪低落。

  在他找茬报复我的时候,我气得快发疯了,还没办法说。心情非常压抑,头发都白了好多。后来,我听说我们单位还有几个比较漂亮的女同志也都被他骚扰过,但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尽管性骚扰给遭遇者带来种种麻烦,但当记者问到“当你遇到性骚扰时你会作何反应?”这个问题时,大部分被采访者表示一般都是躲避。有人说:“如果是上司的话,我就用比较巧妙的办法躲开,并暗示对方放尊重点。”也有人表示可能会保持沉默,想办法离开就是了。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骚扰者才会肆无忌惮。

  在采访中,只有一个女孩表示:“如果我在工作中被骚扰的话,我就找几个人瞅准机会狠狠教训他一顿,让他以后老实点。”而几乎没有人表示愿意公开或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消除这一状况。她们说,除了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还比较欠缺外,社会舆论也是让人非常顾忌的,所以宁可私下想办法解决。

  能否依法维权是关键那么,性骚扰者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做出这样的行为?据有关专家分析,性骚扰者的情况很复杂,没有绝对的年龄和职业界限,有的是由于长期性匮乏或性饥渴导致的一时冲动势必使他对女性做出非礼的冒犯举动;有的是把女性视作玩物,对女人的非礼和不敬出于有意的游戏心态;权力型性骚扰多发生在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骚扰者大都受过较好的教育,骚扰时虽然也多出于游戏心态,却比一般游戏者的表现要“高级”且“彬彬有礼”。还有一些是出于心理障碍,比如有的人对女人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把女人视为低等动物或敌人,再有就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另外,处于青春期的青年,由于年轻、好奇,或文化素质低,不懂得尊重女性,不具备应有的自制力,也会发生骚扰的情况。当然,性骚扰者有时很难仅仅属于其中一类,他们的心理状况可能是交叉的。

  性骚扰是如此普遍地影响着女性的身心健康,那么在生活中女性应该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一问题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甘肃省和兰州市妇联的有关人士。省妇联权益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性骚扰已经成了妨碍女性生活的一个突出问题。性骚扰有其生成的社会土壤,主要是对妇女身体的不尊重、道德败坏,也有病态心理,或者是因为生活压力过大但并没有犯罪心理,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一种心理的宣泄,但这也是心理健康的问题。受到骚扰的女性往往出于某种心理而不愿投诉,但身心的确受到困扰。从尊重人权、提倡社会文明的角度,这一现象应该得到制止与扼制。作为妇联,主要是呼吁,呼吁社会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进行抵制、制止;对妇女自身则强调在自尊自重的同时,要敢于抵制甚至拿起法律的武器。但问题是从依法维权的角度,却还没有相关依据。

  记者又采访了一位女性律师,她说,性骚扰实质上是一种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宪法来讲,是违犯宪法的;从民事角度看,这种行为对女性的精神造成伤害,受害者应该要求精神赔偿。而在现实生活中,当女性受到性骚扰时,一般都采取忍气吞声和躲避,而不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性骚扰,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明确处罚规定。虽然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新刑法条文释义》对该条的阐释,性骚扰应在此处罚之列,轻者应受到治安处罚,重者应量刑。但是受害的女性由于各种原因,很少有人报案。主要是举证的困难,性骚扰行为一般很难留下确凿证据,除非有周围的人听到呼救声,或女性身体上有被掐伤、划伤的痕迹或衣服被撕破,或所处环境中的器物表明有女性反抗过的痕迹,但是一些发生在公共场合的性骚扰很难留下这样的证据。而发生在办公场所的性骚扰一般来自上司,所以一些女性或者顾及自己的名誉,或者碍于情面,或者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工作,只好采取忍受和躲避的态度。据了解,城关区法院刑事厅近三四年来只接到过一个此类案子。

  鉴于此,这位律师认为,女性在各种场合应提高防范意识,受到性骚扰时,要及时离开或求救;情节严重的要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总的说来,性骚扰行为目前还停留在道德谴责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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