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言论>>正文 2003/05/14
   
言论:拿起法律武器战胜非典病魔  
本报评论员  

甘肃日报  

  突如其来的非典病魔,将我们拖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打赢这场硬仗,既要依靠科学,也要依靠法律。这也是我们在时隔十四年之后,再次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详见今日本报6版)的目的。

  依靠法律,其关键就是要依法办事。非典发生后,我省各级政府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建立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抗击非典;公开有关信息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拨付资金购置设备,改善医疗条件;确定定点医院,组织医护人员救助患者;对公共场所消毒创造安全的环境,等等。政府依法行政,对防止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最终赢得抗非典斗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然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防治非典中还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现象:个别单位对从重点疫区回来的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个别人一听隔离,暴跳如雷,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甚至毁坏医院设施;有的人已有发热、干咳等相关症状,却东游西逛。这些行为,不仅是对个人和家庭的不负责任,也对全社会防治非典制造了麻烦。

  防治非典,每个公民都肩负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这意味着公民被确诊为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例就必须接受治疗,被宣布为隔离观察对象就必须接受隔离观察;意味着从疫区进入异地者,有责任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告,主动接受防疫部门的流行病学调查;意味着任何公民一旦发现周围出现非典相关症状的人,有权利及时劝其去医院诊治,或迅速报告社区和防疫部门;也意味着任何人如果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例发生了近距离接触,在看到有关部门的查找公告后,有义务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尽快检查自己是否被感染。

  否则将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抗击非典是我们面临的一场艰巨的战役,惟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依靠科学,依靠法律,才能共渡难关,取得抗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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