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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系列报道之八
城市供水要有法可依
河北省唐山市古治区部分用户法制观念淡薄,以种种借口拒交、拖欠水费,金额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该区自来水公司将90名拒交、拖欠水费的用户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据《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要求全部被告补交拖欠水费,并承担诉讼费用,对于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者,由法院给予强制执行。此案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实际上,由于人们在用水上长期形成的陈旧观念和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些客观原因,我市的用水市场环境和管理秩序已越来越混乱,严重影响了城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拖欠水费严重。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部分改制企业不愿意承担原有单位家属楼的管理责任,随意拖欠水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另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拖欠水费的现象也在加剧。在全市400余家单位用户中,长期拖欠水费的就有四五十家。不说以前年度,就去年一年新拖欠水费就达70万元。二是用户的节水意识、自来水是商品的意识淡薄,偷用水现象严重。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私自在表前取水,个别用户擅自动用城区主管网上的设施,损坏阀门造成大面积停水,表面上侵害的是自来水公司的利益,实际上是在浪费国家资源,真正损害的是国家和子孙后代的根本利益。用水户采用上述隐蔽或不正常手段盗用城市供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上是违法的。三是没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约束供水企业和用户的行为。据粗略估计,每年欠费近70-90万元,滴嗒水及其它形式的偷用水以及城市道路渗漏造成的水费收入损失也不下100万元,严重损害了供水企业的利益和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要求入户收费的呼声越来越高。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硬件的原因,一旦接手,管理手段跟不上,维修费用增大,收费人员增加,供销差率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城市供水一要有法可依,用法律来规范供水企业的管理行为和用户的使用行为,保护各自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市政府尽快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尽快组织出台我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二是供水部门要参与建设和质量监督部门对有关住宅及公用建筑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以督促新增建筑物使用合格节水器材和合格计量器具。三是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节水意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珍贵和自来水的商品属性,形成爱护供水设施和按时自觉缴纳水费的好习惯,保证供水企业和供水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形成供水事业的良好循环,从而从根本上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建议行政部门要出台相应的规定,以配合供水部门对用户的抄表到户工作。五是要建立水政监察机构,加大供水管理的执法力度,打击违章、违规的用水行为,维护城市供水市场秩序。六是要充分利用媒体和法律手段,加大依法治水力度,给长期拖欠水费的非法用水者以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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