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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 耀 叶旦才让)记者5月20日获悉,省药监局日前紧急通知,在非典防治期内,具备煎制条件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将防非典中药处方煎制成批量汤剂,分装成瓶装、袋装等用于群体用药。
通知要求,进行中药批量煎制的处方来源必须是卫生部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发布的《非典型肺炎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试行)》中的处方;汤剂必须附有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处方组成,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贮藏、有效期、煎制单位等,煎制单位还需报省卫生行政部门签注意见,并经省药监局审查备案后方可配制。目前,省内已有省中医院、临夏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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