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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安徽休宁县和祁门县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调低部分乡镇虚报的农民收入数,重新戴回了脱去十多年的贫困县帽子。
这件本来值得肯定的事情,却遭到黄山市一些领导的批评,理由是“有损黄山形象”。假如这些领导们对当地农民的实际收入状况以及虚报的问题心知肚明,那么就很容易推知,他们试图“维护”的“黄山形象”是一种怎样的内涵,也不难理解“黄山形象”表达和实现着的是谁的利益。
据报道,在黄山市的4县3区中,有3个县是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安徽省3个不通公路的乡全部在黄山。按说,一个乡镇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受制于多种因素,例如交通地理条件、历史沉积成的各种基础等等。即使该地农民收入水平和别的条件好的乡镇在数字上不那么好看,但并不说明在这里做官的人就一定没能力或未尽职尽责。
不知从何时起,“数字”成了证明官员尽职尽责程度、工作能力、为官政绩的主要依据和表现形式,也许此与“大跃进”年代的“亩产万斤”有某种联系。正所谓“存在决定意识”,认识上的误区、行为上一再发生的偏差乃至荒唐,其基础和根源往往与体制弊端有关,从一定意义上说,地方官员们如此看重数字,千方百计指使统计部门搀杂使假,大抵是出于某种“体制性”的无奈,是无法抗拒体制弊端派生出的一种巨大魔力的表现。一味谴责他们,一味从官员的个人操守上找原因,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有欠公允。由此联想到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作为金融企业,商业银行无疑应把利润和风险控制作为衡量其经营业绩、行长政绩的主要依据。然而,与国外商业银行的一个最大区别是,国内某些银行每每把追求存款数字增长放在首位,甚至以存款论英雄,不惜血本和经营风险,拼命保存款数字的增长。不能说行长们都不懂商业银行运行规律,而是上级行本来就是这么考核的,您说他有啥办法?
笔者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眼下统计农民人均收入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它究竟有多大实际的社会意义?假如此类统计数字主要是为评价农业县、市党政官员政绩提供依据,那么,这种统计实在应该被取消。因为多年来的无数事实证明,只要统计数字与官员“臧否”相联系的体制弊端存在,数字造价现象就不可能真正根除。
农民平均收入统计数字的不真实,也许仅仅是体制弊端的“一斑”。例如,有的城市政府热衷于搞政绩工程、花架子工程,此与农民收入数字造假同出于“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的病根。再如,有的政府官员谈起招商引资上项目、推销本地产品眉飞色舞,而论起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却兴趣不大。这种体制弊端和行为偏向与新时期新型政府的建设目标完全相悖。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目标、思路,首先从理论上弄清楚各级政府以及党政官员的社会责任、价值取向、行政理念、行为准则、评价标准,是一个摆在面前的重大课题。例如,一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的确负有指导、推动、协调的责任,但GDP增长不应被作为政府业绩、政府形象的首要标志,而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社会救济以及基础性建设才是其主要责任。仍以贫困地区的农民平均收入统计为例,假如该数字不再成为评价党政官员能力、贡献的主要依据,他(她)干嘛要冒着风险指使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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