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对外发生的债务,将被禁止用工会及其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8日公布“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03年7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