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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我像个边缘少年,衣衫褴褛,胡子拉碴,对生活不满,笃信昆德拉所说的:生活在别处。
那段时间,充斥我的整个念头,就是去远方,比远方更远的远方。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什么等着我,似乎只有行走才能揭开这个困扰我的谜底。
我去了很多地方,遇见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故事。在别人将这种生活称为旅游时,我将它视为流浪。
再后来我遇见了我老婆,她用温婉的眼神告诉我,还瞎走什么,在我这里歇歇吧。于是我就“嫁”给她了,放心地将自己的心装在她用菜香和花香编成的篮子里。
我还是有许多出差机会,人在异乡时,我的整个念头就是回家去,温暖的家,忍受她比家还温暖的唠叨和埋怨。朋友们都说我是个没出息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将自己拴在老婆的身边。
老婆也振振有词,瞎走什么?你漫无目的地行走,不就是为了找我吗?我的许多激动人心的故事也就因此变了形,当我口吐唾沫星子给一未婚漂亮女孩讲起我的出行经历,我刚说道:那一年,我去了内蒙古大草原……那女孩马上就说,我知道,你去找你老婆。
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大家都说苏杭的风景最美,我刚说,我去过,大伙就笑了,说他们都知道我去那里是为了找我老婆。我恼羞成怒又无可奈何,因为我老婆比我健谈,她的语速永远比我快两倍,有时她传达的某种消息比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快。
他们又说,我们还知道你有了老婆之后,最远就去了一次郊区。这当然有很大的夸张成分,但细想想,我们两个走到一起后,我真的很少出行。不怪她看管的太严,可能本质上我是一个懒惰的男人,而她是一个更懒惰的女人。
我们结婚时也选择了当年比较流行的旅行结婚,出家门,前行约50步,见一玻璃水缸,缸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水缸的旁边就是公园的大门,我们从公园这边进去,再从公园那边出来,这个仪式宣告结束。在这一点上我们找到了共同语言,我们可以躺在床上,喝牛奶吃鸭梨时历数旅游之十大害处:费钱,疲劳,受气,吃不好,人生地不熟等等,然后再加倍地吃加倍地喝,在电视的风光片中怡然地享受在家旅游的乐趣。
老婆在,不远游,游必带我。这是我老婆宣布的纪律,因为她把我的远行看做是我为了寻找她,既然她在我身边,远行也就没了理由。于是我就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在我的朋友圈中,我是一个气管炎,轻易就丢掉了自己的爱好和自由;在她的圈子里,我是一个楷模,你看曾经为了寻找她走遍千山万水,而今又亲密厮守,将家当成了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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