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年来不断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狠抓清查,促整体工作上水平,逐步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计生干部全力抓,责任单位直接抓,房主业主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由县流动办单一的专门管理向依托社区、责任单位转变,将流动人口的管理延伸到居委会、房主和业主,将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公安、工商部门切实狠抓房主、业主,签订管理合同,坚持“凭一证办多证,抓房业主促房业主抓,谁受益谁负责,谁的地盘谁清理,以服务促管理”的工作机制。确立《婚育证明》主导地位。
二是由突击型管理向经常性管理转变,将经常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流动人口一视同仁,与常住人口一样,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之中,加强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力度,严格兑现奖惩措施,促经常性工作的开展。
三是由过去注重流出人口管理向流出流入并重、综合治理转变。对流出育龄人口严格实行跟踪式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作制度、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函询反馈制度;对流入人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规范管理,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使城建、房管、劳动人事、社会保障部门加入到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行列。
四是由注重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转变。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除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外,我县相继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制度》《婚育证明发放管理办法》《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依法管理流动人口。同时,各级技术服务机构热情为流入育龄群众免费提供以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服务,使管理与服务互促互进。
(朱建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