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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行善救助困难多
本报记者 秦玉龙/文 杨 昕/图
今年8月1日,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至此,延续了近20年的收容条例正式划上了句号,各地“收容遣送站”也随之全部更名为“救助管理站”。
位于西寺街93号的原平凉市收容遣送站,也于当月正式更名为“平凉市救助管理站”。由于设施、经费等等原因,平凉救助站挂牌相对晚了一些,但其救助工作一天也没有停。8月5日,一位来自河南宁陵县的老人有幸成为救助管理站接待并救助的第一人。该站站长赵立泽介绍,自8月初平凉市救助站更名并开展工作以来,已经救助城市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23人。
“救助”救助站迫在眉睫
原平凉市(现崆峒区)收容遣送站始建于1968年,占地2亩,共有房屋32间,在全省遣送站中属于中大型。该站先后更名为平凉县收容遣送站、平凉市收容遣送站和崆峒区收容遣送站。今年5月,该站才正式划归市民政局接管。
经过30多年风雨侵蚀,救助站的部分房屋已成危房,漏雨现象严重,房内设施破旧不堪,墙皮大面积脱落,光线昏暗,原先用于收容遣送时垒起的大土炕和安装在窗户上的铁栅栏,还依稀可见当年收容人员在这里所处的环境和状况。
赵立泽站长告诉记者,他是今年来该站任站长的。刚到站上,到处是破败萧条的凄凉景象,院内杂草丛生,污水横流,大多房屋墙皮脱落。为了给前来寻求救助者一个较好的生活环境,赵立泽拿出自己两个月的工资,与5名工作人员亲自动手,对漏雨房屋进行了修缮、粉刷,并购置了几套上下层铁床以及被褥等生活用品,后来又拉来水泥板,铺设在泥泞难行的院子里。经过一番努力,救助站的面貌有了改观。但随着角色的转换,救助站目前的救助环境、救助条件,仍然难以承担起平凉市全部的救助工作。救助站的“救助”也迫在眉睫。
希望各界参与救助
面对救助设施差、救助经费少的现状,更名后的平凉市救助管理站,8月份虽然只救助了23人,这23人最多滞留时间没有超过两天,仅提供救助对象的车票、与救助对象亲属联系的长话费就用去了5000余元。
赵立泽介绍说,许多外地城市救助工作开展的都比较好,原因除了其经费比较宽裕以外,最主要的还是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比如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市民主动来到救助站,为一些救助对象送去了衣物、食品以及返乡路费等等,从而使救助工作开展的很好。赵立泽希望平凉的有识之士以及富有爱心的市民,也能积极参与到救助行列中来,为被救助对象献上一份爱心。
眼下,救助站急需解决的是医疗救助与医疗防治。因为投身到救助站的被救助对象大多是老弱病残者,他们本身身体状况就很差,再加上饥饿与疲劳,一到救助站,很容易出现头疼、感冒或身体不适等症状。就救助站目前本身的现状,要提供必要医疗救助与医疗保健是很难办到的。所以,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最好是医疗机构能参与到社会救助的行列中来,为救助对象提供一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保健工作。赵站长说,目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也在四处游说,希望能寻找到一家医疗诊所或保健医院,作为救助对象的定点诊所或医院。
救助站不是“福利院” 救助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救助站开展救助工作以来,前来寻求救助的对象共有37人,但真正符合救助条件的只有23人。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才符合救助条件?什么样的人不符合救助条件?被救助对象的人身自由是否会受到限制?针对以上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赵立泽站长进行了详细解析。
他说,民政部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细则说,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以上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细则同时规定,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属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随身物品的情况。
细则还规定,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细则中还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亲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救助站应当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接回;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拒不接回的,省内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如果被救助对象自愿放弃救助,并要求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救助站不得限制。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离开救助站,须征得救助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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