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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供热大声喊涨
□本报记者牛彦君
9月1日,兰州公交刚刚涨价,兰州市供热管理站就提出申请,兰州供热也要涨价。一时间,涨价成了兰州上至政府官员下至普通百姓无不关心的大事。
9月21日,省物价局主持召开了“兰州市城市供热价格听证会”。申请方兰州市供热行业提出调价意见,住宅楼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5元/月调整为3.7元/月,办公楼、教学楼、医院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8元/月调整为4.1元/月,宾馆、饭店、招待所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3.3元/月调整为4.8元/月,商业、营业用房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3.8元/月调整为5.6元/月,平均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64元/月调整为3.89元/月。
调幅为48%。
供热是否真的需要涨价,涨幅到底该是多少?
供热成本到底有多大?
兰州市供热管理站申请涨价的理由,归纳为一个词,就是成本。
供热行业提出的成本增加一是燃煤锅炉供热部分,二是热电联产部分,三是室内控制温度提高,四是收费方式改革,另外还包括供热所需水、电、煤价格的上调因素。
先看前两个成本。申请方测算的燃煤成本为每月2.65元/平方米,热电成本为每月3.68元/平方米。
而负责对此次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的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的调查却与此相差甚远,成本队调查审核的成本为燃煤每月2.52元/平方米、热电每月3.49元/平方米,加权平均综合算账,成本应为每月2.84元/平方米,比申请方测算成本低0.14元。
再者,申请方计算成本时考虑了91.53%的实际收缴率。成本队认为实际收缴率不能在成本换算时考虑,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应做到“应收尽收”,将实际收缴率这个不确定的因素计入成本当中,会导致成本虚增。
成本之三是,省人大去年颁布的《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室内温度昼夜不低于18℃,比现行控制温度16℃增加了2℃,仅此一项,供热成本上升8%,每月每平方米增加0.26元。
成本之四是,目前各供热企业主要向用热单位收缴热费,如按国务院今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收缴热费和各单位负责的庭院管网和楼房供热设施的维护工作,并直接负责到一家一户收费,将增加收费和管理成本,据测定每月每平方米将增加成本0.15元左右。
与会很多代表表示,不清楚这两项成本是怎样算出来,而成本队也鉴于未发生过类似费用,没有做出明确审核。
兰州市建委的刘宁代表认为,管理成本不能强加到消费者头上,更不能把垄断行业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转嫁到群众头上。他认为,成本倒挂是表象,改革城市供热体制才是关键,企业应向技术、管理要效益。
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国文说,市场供求关系和消费者承受能力才是决定价格的因素,而非单一的企业成本,况且燃煤成本低、电热成本高,但两者的提价却是相同的,违背了市场规律。
百姓能否自选供热方式?
有代表提出,一楼与顶楼的温度差别很大,然而收费却是一致的,还有的用户温度想高一点,有的想低一点,用户有没有自行选择供热方式的自由,就像用水、用电一样。
据了解,目前的供热方式是采取单循环式供暖,温度难免有差别,比如你使用的是13℃的暖气交的却是16℃的费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户不缴费,暖气就不能供,大家都跟着遭殃。
来自市环保局的闫子江代表提出,收暖气费也应像收水费、电费一样,用分户计量的方法解决,用多用少,用高用低,全按实际用量收。
分户计量是一项科技含量较高的取暖工程,对于用户供热取暖的计量表,省上有关科研单位已经研制成功,如果真正实行分户改造的话,许多供暖的供求矛盾就会迎刃而解。那么为什么这项技术迟迟不能落实呢?
涨与不涨,谁更利于环保?
此次听证会上,喊涨方与免涨方(或少涨方)都提出了同一个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那就是环保。
众所周知,兰州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冬季煤烟污染。兰州市供热部门的说法是,如不调整供热价格,企业长期亏损,就会直接影响城市正常供暖,同时也不利于兰州大气污染治理,制定合理的供热价格政策将使用洁净煤,有利于“蓝天工程”的实施。
消费者代表的说法是,如果涨价操之过急,“蓝天工程”的成果将毁于一旦,因为大多数用不起暖气的用户会重新点起小煤炉子,如果小煤炉子在社区泛滥,长期经营起来的城市天空将会被重新抹黑。
为了证实这种说法,记者来到城关区的一个居民小区,见有的住户已准备好了煤球,一位大爷告诉记者,以前暖气就时冷时热的,今年又要涨价,还是用煤球保险。据记者了解,在雁滩和西固许多小区都有这种现象。一位40多岁的企业职工告诉记者,他家刚买了60多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了所有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他和爱人的工资加起来有2000多元,有一个小孩在上小学,每月除去生活费、学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必要开支外,剩不了多少钱,如果真涨48%,他就只能考虑烧小煤炉了。
谁来保护困难户的利益?
听证会代表中有一位下岗职工和低保居民的代表,她叫孙卫红。她说:“供热价格调整的基本方案应该多考虑下岗职工和低保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并建立一个保障机制。对于下岗工人、低保职工,应采取特殊政策,价格不涨或者少涨,或者由政府进行补贴。”而财政是否有钱来补贴呢?省财政厅的张国伟代表说,省财政也基本上是吃饭财政,目前每年财政补贴取暖费为9696万元,按新的涨价幅度计算,要补贴12865万元,高出了3169万元。他还透露说,如果供热要涨价,其增长部分属于单位的由单位自行解决,属于职工承担的由职工自行承担。
兰州市供热管理部门在申请书中表示,供热价格调整后,将采取有力措施,使价格调整对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困难职工、低保对象带来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点,要严格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有关对下岗职工减免取暖费标准每平方米0.5元/月的规定,对其他困难职工和低保对象,也将采取优惠和减免措施,保障取暖。
然而,问题在于,涨价后对下岗职工的减免取暖费标准还是每平方米0.5元/月,原封未动,只是说要严格贯彻执行。有代表问,供热价格涨了,标准是否也应该相应提高?对其他困难职工和低保对象的优惠和减免的具体措施也很含糊不清。
多少代表是自掏腰包交采暖费的?
听证会的代表人员组成基本可分为三部分: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专家学者。其中,经营者代表3人,部门代表3个,邀请人大、政协代表2人,消费者代表7人,专家学者代表1人。记者也注意到,在这些代表里面享受单位自供暖气的占绝大多数。
本报报道了听证会的消息以后,马上有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有多少代表是自掏腰包交采暖费的?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他说:“这次听证会代表本身大多是享受单位自供暖气福利的,但这不能说代表就没有普遍性,因为暖气涨价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没有人能躲得过。至于单位自供暖气的代表,也是要参照这个价格来执行的,再者政府即将要对此进行改革,将单位对个人的暗补改为明补,所以严格地说就不存在不自掏腰包的代表。”据悉,专家学者代表杨雄德是二热高级工程师,在问及由卖气方工作人员来当一个本应该是“中立”的代表有没有公正性时,有关人士说,他也是兰州市惟一的全国供热技术委员会委员,只是解释技术上的问题。
“消费者代表都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说话的。”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国文在接受采访时着重对记者说。实际上,在这之前,兰州市水、电、煤、公交等公共商品涨价前有的也开过听证会,但愿听证会能够重视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不要走过场。
然而,正是这些垄断行业无一例外地“成本增加,亏本经营,要求涨价”,这与进入市场竞争的行业形成强烈的反差。
(题图本报记者徐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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