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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闯祸酿官司 父亲举债苦度日
本报记者 何小龙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自从自己的孩子用竹箭射伤别人家孩子的眼睛,崆峒区四十里铺镇七府村的宋某家便就沦为不幸家庭中的一个。
孩子闯祸
2001年12月下午2时许,家住七府村4社的张某(当时5岁半)与同村的宋某(当时8岁)等几个小孩在村中放有水泥预制楼板的空场上玩耍时,宋某手拿自制的竹箭从水泥楼板一端的板孔中向另一端发射,射中正爬在另一端板孔上观看的张某的右眼。此后,双方家长就陪同张某到当地医院、西安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进行治疗,至2003年3月3日共花去医疗、住院、交通、病灶等各种费用25054元。后经作伤残鉴定,张某的右眼为四级盲、七级伤残。期间,即2002年12月,张某就将作为监护人的宋某起诉到法庭,要求其赔偿所欠医疗费。法院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宋某支付张某17537元,除去宋某家已支付的4773元,实际再支付12764元。此判决于2003年7月转入执行程序后,宋某又借钱向张某家支付了3400元,还下欠8000多元。
债台高筑
最近,记者随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宋某家,只见眼前的院落给人一种零乱无序的感觉,坐落于西面的尚未完工的3间砖混结构房屋,堆放着玉米和一些杂物;北侧住人的旧房光线幽暗,陈设简单,一看就不是生活富裕的人家。宋某个头不高,衣着简朴,戴一副近视眼镜,面相要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见到法院人他面露难色,一再解释孩子自给他闯了祸后,他家已负债累累,去年开始修建的房屋被迫停工。他本人由于身体不好,仅靠务农维持生计。但这位朴实的农民,经法院人耐心地做工作,特别是提到让他也替张某家想想,这家人更为不幸,从经济到精神承受的压力更大,孩子的右眼近乎失明,现在正等着执行回一些钱继续做手术......他便答应再到城里一亲戚家借些钱。于是,执行人员就用车将宋某送到亲戚的工作单位——位于柳湖路北面的平凉师范二部门口。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宋某从师范二部大门走出来,但他只借到1000元钱。面对宋某忧凄的表情,执行人员也表示很同情他,但法律就是法律,不管谁涉案,都得履行法律义务。
引以为戒
平凉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一旦打起官司,不论是原告、被告还是法院都将面临一种尴尬,即执行困难。因此,预防官司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像上述这个案例,无疑是给家长和孩子们敲响了警钟:贪玩固然是孩子们的天性,但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排除粗野、危险的因素。作为家长,有必要过问一下孩子玩耍的内容,并要引导孩子去文明地玩,富有情趣地玩,这样才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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