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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扭”送命 白银公司:与单位无关 死者家属:要死亡实情
会宁一民工在白银公司上班期间腰部被“扭伤”,经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伤者“腰4椎体滑脱,腰5右侧椎弓狭部断裂”,有瘫痪的可能,建议住院治疗,但伤者却没有住院,而是被单位通知送回了老家,回家后仅1天时间就不治身亡。家属感到伤者死因不明,要求用工单位作出解释,而用工单位却认为其死亡与单位没有关系。
临时工不治身亡
死者李建元,会宁县白草塬乡塬边村农民,2003年11月来到白银公司铜花公司汽车队干临时工。
2004年1月1日,和李建元同在铜花公司打工的李的外甥赵维昌将李送回老家时告诉家人:2003年12月28日,李建元上班时,不慎扭伤腰部,因疼痛不能起床,车队国轻队长得知情况后,派车将李送到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大夫建议尽快住院治疗,否则有瘫痪的可能,但伤者没有住院,而是返回单位接受药物治疗。
12月30日,汽车队朱世宏调度通知赵尽快将李送回老家休养。
2004年1月1日,李建元被送回家时,已经神志不清,处于昏迷状态,1月3日凌晨5时许,李建元在家中不治身亡。
家属要求查明死因
李建元死后,1月5日,汽车队派与李建元在同一岗位上班的民工张宗敬带着李的2000元工资和600元慰问金到李建元家料理后事。但汽车队负责人反复说明,李建元的死亡与该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想给家属出3000元了结此事。家属觉得难以接受,于是来到白银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到白银市公安局治安队报案,要求查明李建元受伤的实情和造成死亡的真正原因。
车队领导 死者与车队无关
1月7日,记者来到白银公司铜花公司汽车队进行了采访调查。
该队国轻队长和朱世宏调度告诉记者,李建元是什么时候来到本队干活的,没有给队上打招呼,队里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民工,至于是如何受伤的,到医院检查的结果如何,也没有告知队上领导,什么时候送回家的也没有给队里反映,直到死亡后才给队里打了电话。队里经过了解,事发当天李就是不慎扭伤了腰部,根本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国轻队长认为,作为民工在这里干活,工资全由冶炼厂支付,汽车队只是个管理单位,因此李的死亡与汽车队没有任何关系,给其家属给钱也是出于人道和同情。朱世宏调度则告诉记者,他根本没有说过让把李建元送回家的话。
同班民工 当天未发生事故
与李建元在同一岗位同一班组上班的两名民工张宗敬、刘国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12月28日上午,他们3人正在一起干活,李建元突然说,自己的腰好像扭了,并吊在一个横杆上自己甩了甩,当天没有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下午李没有去上班,他们下班回来看见4个人正将李抬到车上送到医院去了,之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正当记者结束采访准备离开时,张宗敬又告诉记者,李建元受伤的当天,自己没有上班,不在现场,因此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根本不知道。
死者外甥 不知道如果受伤
李建元的外甥赵维昌说,李建元是他从老家叫来干活的,来时也给队里领导打过招呼,如果队里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是根本不可能上班的。
去年12月28日中午,李建元见到他时说腰扭了不能上班,到医院检查后因没有钱,就没有住院。
30日,朱世宏调度见到赵维昌时说:“听说李建元病得动不了了,你赶快想办法送回家去。”之后,他就按照调度的意见,于1月1日找车送回去了,但他确实不知道自己的舅舅病情会如此严重,他也不知道有没有发生其他意外。
车队民工 未签劳动合同
记者在铜花公司汽车队干活的民工中走访时,他们都说和李不在同一岗位,所以不知道李受伤的情况。但他们却告诉记者,李死后他们才知道,应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是,除了个别民工外,汽车队所用的20多名民工中,大部分都没有签订合同。就劳动合同一事,国轻队长犹豫了一会儿后承认有的有,有的没有,当记者要求看一看用工合同时,他则告诉记者,管档案材料的人没有上班。
政府公安 进行联合调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白银市政府有关单位接到死者家属的反映后,于2004年1月7日组成联合调查组,就李建元死亡的情况展开了调查,目前还没有结论。白银市公安局于1月8日派法医对李建元进行了尸检,部分器官已送到兰州做进一步的检验,不日,法医鉴定将揭开造成李建元死亡的真正原因。
本报记者宋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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