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酝酿国企经营者年薪制
最高可拿职工二十倍
每日甘肃网消息 我省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目前正紧张酝酿《甘肃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今年将在省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推行经营者年薪制,企业经营者在经营期内没有出现亏损和其他意外,全额年薪将是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据了解,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本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至5倍确定;绩效年薪是以基本年薪为基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确定,一般为基本年薪的2至3倍。
按此算法,一家大型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按9600元计算,如果企业经营者在任期内没有出现亏损和其他情况,全额工资将能拿到19.2万元。
经营者年薪由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资产回报或税后利润中列支,其中基本年薪的80%由企业按月以现金形式垫支,其余20%在指标考核完成后予以支付,绩效年薪的30%—40%转为风险抵押金,经营期满经审计考核后发给本人。
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三项指标;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经济考核指标的经营者,将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解聘;擅自增加收入或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的,除通报批评予以纠正外,还要给予扣减年薪的处罚。享受年薪制的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33户国企将依法破产
按照我省国企改革发展规划,今年共有33户国企陆续进入破产终结程序,具体为:依法破产甘肃锑厂、白龙江金矿等3户企业;力争窑街煤电一矿、靖远宝积山矿、红会三矿、21冶等15户企业进行政策性破产终结;启动甘谷油墨厂、天光等15户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