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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霞)市民邱先生向本报询问,他是一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给兰州市社保局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已申领到了失业保险。但是前不久,他去领取失业保险时,却被告之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他不知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继续领取。
3月16日,兰州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有7种情况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退休、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