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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买商品房与[政治表现]

甘肃经济日报

买商品房与[政治表现] 为了聚集新城区人气,井冈山市委规定,所有到新城区办公的干部职工,今年年底前都必须在新城区买一套商品住宅,否则将被“交流到其他单位”,副市长肖建军称,“这也是一种政治表现”,而新城区管委会负责人则说,“既然是吃皇粮的,就要一切听从指挥”。 与政治有关的事这几年是越来越多了,在一些单位,为困难地区捐款就是“政治任务”,不捐不行,数目不能低于规定的底线(估计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上一个大的工程,资金紧张时所有干部就得掏腰包做“贡献”,这是“政治表现”(王怀忠就能作证)。所以,井冈山市为了聚集新城区人气而规定干部职工必须在新城区买一套商品住宅是“政治表现”的做法好像并不新奇,只不过是顺应“讲政治”大潮而已。 这些事能和政治挂上钩,是因为不管什么事,只要和政治联系在一起,分量就马上增加了,就成了大事,也就必须去做了,而且还不能问理由。另外,这些“必须”做的事似乎除了扣个政治帽子外,实在找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这种“讲政治”的“制度”是很严格的,完不成“政治任务”或“政治表现”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工资、福利待遇甚至政治前途,如被“交流到其他单位”。而之所以如此严格,是因为干部职工不“讲政治”就是不顾大局,让领导面子上无光,或是妨碍了政绩工程。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不听领导的指挥。“既然是吃皇粮的,就要一切听从指挥”吗。这就是他们所讲的“政治”。 这种“讲政治”实际就是其他人对领导“讲政治”,后果当然是领导捞了政绩,其他人被迫做不愿做的事,还可能因此债台高筑、苦不堪言。其实质就是为了领导的“大局”而危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以行政权对抗法律,是不依法行政,是违纪违法。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才是真正的讲政治,是最好的“政治表现”。乱讲政治、滥套政治,甚至用“政治”作幌子来胁迫干部群众是最不“讲政治”的表现,这种“政治”不讲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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