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作家刘枋写过一篇《烧鸡之恋》的文章。
刘枋所恋之烧鸡,是上世纪40年代还是孩子的她沿津浦线坐火车旅行时,在山东德州火车站所食的“德州烧鸡”。被车上恶劣伙食折磨了一天一夜的她们全家在旭日东升时,先闻到“风中送来阵阵浓烈肉香”,待搞清楚香味来自站台上小贩们叫卖的烧鸡之后,经过一番“卫生与否”的斗争,最终抵挡不住诱惑,以一枚“袁头”银洋购得6只。其味“香喷喷”,其色“黄焦焦”,感觉“真是无比的美味啊,肉不老不嫩,味不咸不淡,真是所谓适口充肠”。到底美味到何等程度?
“可以说是我们有生以来,直到今天,犹回味无穷的最适口满意的一次”。够可以了吧?吃一次就产生了逾50年的“烧鸡之恋”,比大多数“男女之恋”要长久得多。
大名鼎鼎现在被叫做“扒鸡”的“德州烧鸡”我也吃过两次。在比刘枋吃鸡时又晚了40年的20世纪80年代末,我也是坐火车路过德州,也是从车站慕名买了烧鸡,不过只是一只,大约五六元人民币。但感觉与刘枋所言完全不搭界,色“焦”却黑,闻起来味道可疑,撕下一条腿咬了一口,肉质柴老且皮肉间有些淅沥粘连,赶紧掷出窗外(那时环保意识太差)。虽然我知道它可能是将“注水鸡”甚至病死鸡用低劣手法制作的冒牌货,但后果是除了恶心,自然不会留下什么“烧鸡之恋”。后来不死心,看到有价格昂贵、铁皮罐装的“德州扒鸡”,买来一尝,骨头与肉酥化成一堆,味精浓得还是叫人恶心,与所有罐头装的猪肉、牛肉、鱼肉一般的其味不堪。加上再无机会到德州那里去,从此断了品尝这种名称的食物的念头。
后来叫我又生出“之恋”的烧鸡,却是离我所居城市不远的“静宁烧鸡”。这种以甘肃东部一县得名的食物,在甘肃和相邻的陕西东部与宁夏南部还是名声彰显。
20世纪90年代初一段时间,我因公务不时要经过那个地方。在别人领我初尝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成了每次要经过那里时提前的念想。它的色香味,掠美拿来刘枋对德州烧鸡的描述恰如其分,不敢也用不着我再来造次。不过时间长了,我有了一些刘枋文章中没有告诉我的经验:一是冠以同名的“静宁烧鸡”,其实百家作坊百家味,除了本身质量高低悬殊,即便是一流货色,也是一个食客可能对应一家味道,极具个性色彩,与“肯德基”全球一个标准的口味理念完全是两回事;二是路边上的烧鸡不能买,熟悉门道的直奔某家店堂,也不说买烧鸡,而说买“王××”、“罗××”,这既是制作者的大名,也就成了店名或品牌。明白了这些,回头也就明白了其实“德州扒鸡”一定也是如此。
大概刘枋那会儿买卖人老实加上她运气好,所遇皆善,才成就了她“烧鸡之恋”的美谈。我的运气差得多,中了无良商贩的招,只有不堪回味。好在还有“静宁烧鸡”,虽然近10年已无缘品尝正宗,但也成就了自家这段“烧鸡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