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这是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两个务必”的重要举措,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快依法行政进程起到积极作用。
在省政府系统普遍推行政务公开,说明“政府没有什么工作可以向人民隐瞒”,其实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意味着,今后除了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政府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是可以公开的。特别是重大事项让群众知道,重大问题让群众讨论,对重大决策实行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充分尊重社情民意。让群众参与政府决策,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也有利于政府进一步完善决策,提高政策的贴近性和可行性。
政务公开不是终极目的,它是鼓励公众参与对政府的监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手段。在信息公开后,对政务的评价,对责任的追究,取得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反馈与交流,使公民可以通过一种渠道对政府进行批评,给予表扬,提出建议,这是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所在。政府以负责的精神公开必要的信息,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使公众和企业平等获悉和享用政府资源,成为衡量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标尺。
这必然会消除政府与企业、个人信息不对等的状况,铲除因政府信息特权而导致的阴暗交易行为,拆除干部群众的“隔心墙”,建设“阳光政府”。
推行政务公开,绝不是拆掉几道大院围墙那么简单,也不是给群众做做样子。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一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杜绝工作流于浮泛、有规章少落实、有制度不执行的现象,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定了就办、办就快办、办就办好,把实施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