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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甘南州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

甘南日报

求真务实 依法行政 确保全州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武

  (五)抓宣传工作。鉴于我局是新成立机构,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我局的工作性质、任务、管理范围不了解的实际情况,从一开始就积极开展了宣传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二00三年定为“宣传年”,目的就是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发动群众参与到药品监管当中。为了使宣传工作能更好地开展,我局制定了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并将宣传任务分解到州局各领导、各县分局、各科室和州药检所,进行奖罚兑现。在宣传上,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利用3·15和节日期间开展咨询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假劣药品,让群众边看边提问,使群众在较短的时间里了解有关法规和掌握一定的药品知识;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利用监督检查的机会,向药品从业人员和围观群众讲解药品法规及合理用药知识,通过现场讲解,进一步普及了药品知识和法规。

  (六)抓“准入关”。为了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我们严把了“准入关”。对零售药店,根据我州的实际,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甘肃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受理、验收、审批和发证,在各个环节中,以“严”字当头,对提交的申请,条件达不到的坚决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验收通不过的坚决不予审批发证。为了更好地掌握验收尺度,我局不断学习和吸取其它地区好的经验和作法,专门派人外出学习,请省局领导亲临指导,同时,为保证验收的公正性,提高透明度,经局务会研究成立了由全系统22名执法人员组成的零售药店验收检查员库,在验收时随机抽取,不断提高了验收质量。在人员方面,要求每个药店要有驻店药师以上的质量负责人,人员资格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受理、审批。在药品方面,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认真的验收、核对,并如实、完整地填写《药品购销记录》,防止了不合格药品流向我州市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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