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夜半失火,一名青年教师闻声而动,奋勇扑救而后不幸辞世,丢下孤儿寡母生活无着,而受助者却无动于衷,其妻林金华愤而告上法庭,在丈夫死去两年之后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法院一审判她胜诉,要求被告赔偿她3万元,可对方不服并上诉,于是官司至今还没有一个最后结论。
相对林金华的孤苦,刘晓庆可实在够幸福的。我想刘晓庆即使再缺钱,从自家哪个角落随便划拉出3万元也不是难事。对这位扮过则天女皇的老明星而言,虽说在钱上出了问题,可钱对她又实在算不上问题,在看守所里关了一年多,好像愈发成了香饽饽,找她拍的戏一部接着一部。有人还张罗着要出版《刘晓庆狱中日记》,至于那日记是她在狱中亲自写的呢,还是出狱以后别人帮着创作的,在下实在无从知道,总之那些文字大约也能变出不少钱吧。另一本关于她的猛料的书《营救晓庆》昨天已有专文论及,这里也就不废话了。
笔者不大理解的是,林金华和刘晓庆各是一起官司的主角,从社会主流精神的角度理解,林金华肯定要高出一筹,无论怎样说偷税也不能与高尚画等号吧,可她们的境遇咋就那么悬殊呢。
在笔者的记忆里,好像至今也没见什么权威机关或权威人士出来证明,当初抓刘晓庆抓错了。而阶段性的结论也只是取保候审,说她是待罪之身想来不算过分吧。
可她怎么倒像个女英雄似的:关在狱里有人疼,放在监外有人爱,需要钱有人送戏上门,需要名有人出书力捧,一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样子。而一名救火英雄的妻子,当初还曾和她的丈夫一道奋力扑火,如今却和一个年幼的女儿,生活得那样辛酸、那样无奈。虽说还有一份胜诉的一审判决,但毕竟眼下还顶不了饭吃。
诸君千万别误以为我对刘晓庆有什么偏见。在下虽说不大爱看她演的电影电视,那也只是欣赏兴趣不同而已,别人不论如何喜欢、如何追捧,好像也没妨着我什么事。况且依在下看来,刘晓庆实在是人中强者,在演艺圈混了近30年而名头依旧如日中天,中国好像找不出几个。不论她的公司怎样偷税,她还是强者,她还是名流,二者得兼的人是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过得很好,不大需要外人去关注。而林金华一家就不同了,只要社会多给一份关注,她们的生活窘迫就能多减轻一份。可世事往往却是反道而行,最不需要关注的地方堆积着过剩的关注,最需要关注的地方,却又得到的太少。在下所不平者即在于此。
看来还是做名人好,女人出了名尤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