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人马进孝昨日在兰接受审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是运输毒品罪。单单因为这个罪名,他马进孝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引起媒体这么高的关注度的。马进孝之被“瞩目”,皆因他在另外三起惊天假案中的“杰出表现”。因为他的“杰出表现”,兰州出租车司机荆爱国、杨树喜,坐台女彭清(化名),险些稀里糊涂成了地下冤魂。
媒体称马进孝是“毒导演”,并没有冤枉他。
但是要细究起主导作用来,我看他顶多也就能算个副导演。真正一言九鼎、让“大片”顺利出笼的导演,怕是非几位“缉毒英雄”莫属了。
我们先来看看几位导演当时的身份。张文卓,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边伟宏,临洮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丁永年,临夏州公安局缉毒支队支队长;赵明瑞,西固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副大队长。
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出,他们有两个相同的特点:一、经验丰富。都曾在缉毒一线出生入死、摸爬滚打过十余年;二、战绩赫赫。都或多或少地获得过上级部门的嘉奖。譬如边伟宏,就有两枚公安部授予的二等功奖章,而丁永年,曾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三等功、二等功也立过好多次。说他们是“英雄”、“功臣”,并非粉饰和夸大。
我注意到,记者采访中,这几人的亲友或同事都对他们的“出事”感到“不可理解”和“不敢相信”。对此,我并不怎么怀疑;而且从人情的角度来讲,我是深以为然的。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现实情况是,即便是最最亲密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完全猜透、了解对方的心思呢。对亲朋这种天壤有别的变化感到意外,完全在情理之中。
亲友们“不可理解”,但这几位警察自己倒是说出了一点可供我们参考的答案。面对讯问,边伟宏说:为了完成任务他们才想到自己来“做”一起案子自己“侦破”。丁永年说:急于完成任务的思想,是造成假案的重要原因。赵明瑞说: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工作。
他们无一例外地谈到了工作。为什么?一种可能,他们在开脱自己的罪行;另一种可能,被任务所迫也是事实;第三种可能,前两种情况兼而有之。
开脱罪责,恐怕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所以他们拿出了“为了工作”的挡箭牌。但罪责全都开脱到工作上,却也说明,他们的开脱是有一定的客观依据的(虽然炮制假案是一种主观故意)。即,公安局内部在涉毒案件的查破方面有硬指标、硬任务。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揆度,这可能是实际工作的需要,肩上有压力,人才会有动力嘛。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为完任务而硬凑任务的情况。因为任务是与奖惩、考评挂钩的,完成了,获奖励甚或得升迁;完不成,挨批评乃至受处分。两相权衡,玩起弄虚作假的手段,岂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荆爱国们是幸运的,因为没有马进孝的被抓,他们或者早就与亲人们阴阳两隔了。丁永年们也是幸运的,因为倘不是事发“及时”,他们的罪孽怕是相当深重的了。而我的担忧是,这种幸运的几率究竟是大,还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