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割电线的团伙盗窃案,被告人陈金鹏、陈金钰、邓小红因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至2000元。
2003年5月1日,敦煌市农民陈金鹏与同乡陈金钰、邓小红预谋盗窃小宛农场场部南侧耕地电杆上电线。次日凌晨,3人驾驶四轮拖拉机,带上作案工具到预谋地电杆处,偷割尚未使用的电话电缆线390米,价值2.34万元。后3人把线皮烧毁,将铜芯运到废品收购站出售时被抓获。
赵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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