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通报一季度传染病疫情
本报讯(记者赵汇)4月8日,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在今年第4次新闻通报会上,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甘肃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据悉,今年一季度,全省个14市、州、地及甘肃矿区共报告26种法定报告传染病25478例,死亡24例,发病率97.09/10万,死亡率0.09/10万,病死率0.09%。
死亡的24例均发生在乙类传染病内。
据全省14个市、州、地及甘肃矿区疫情直报数据统计,3月份全省报告传染病25种,共计12510例,死亡8例,发病率47.67/10万,死亡率0.03/10万,病死率0.06%,发病率较上月上升49.85%。
3月份,全省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传染病是肝炎、肺结核、痢疾、淋病、流感。
与去年同季相比,乙类传染病(不包括流感)发病数上升19.34%,发病数上升的病种有艾滋病、炭疽、疟疾、梅毒、出血热、淋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新生儿破伤风、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等共计11种。
一季度报告发病前五位传染病均为甲、乙类传染病,依次为,病菌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淋病、流行性感冒。
2004年一季度,全省有3个市、州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其中麻疹1起、感冒1起、流行性感冒1起。共涉及145人,目前已全部治愈。
在去年全省发生的17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化学性中毒6起、食物中毒3起、传染病暴发7起、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起)共涉及1559人,死亡11人。
4月1日起———
疫情信息发布公开
本报讯(记者赵汇)4月8日,记者在省卫生厅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甘肃省卫生厅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办法(试行)》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此办法正式施行后,省卫生厅将定期、不定期地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方式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每月8日前公布上月情况,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8日前公布上季度情况,每年的2月8日前公布上年度情况。发布渠道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或通过“甘肃卫生信息网”发布。
遇有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省卫生厅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事故的预防、控制、治疗措施,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公布有关情况,或安排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授权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公报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