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陈发军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3年9月24日,安西县环城乡农民陈发军,到南岔镇表兄家找摘棉花的人,见其院门锁着,想到表兄家近期卖了棉花,家中肯定有钱,遂产生盗窃之念。陈翻墙入院,撬开两间房门,盗窃存折一个,现金5.5元,夹克衫一件,后拿存折取款1万元。破案后,全部现金被追回。 陈柏韵
最新留言排行 我要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