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一直逍遥法外武威中院一审判其死刑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4月13日上午10时,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勤县一审公开宣判,多次在民勤乡镇强奸妇女、引起当地村民极度恐慌的采花淫贼刘永仁被判处死刑。
刘永仁系民勤县西渠镇食珍村农民。
1990年刘永仁因犯强奸罪被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3年又因犯脱逃罪被该院加刑4年。
2000年4月至2003年7月间,刘永仁先后窜至民勤县西渠镇、收成乡等地,利用被害人丈夫不在之机,蒙面翻墙进入受害人家中或在田间地头,采用刀子刺、锥子戳、镰刀砍等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9人。同时,刘永仁对部分受害人多次进行了强奸,致使一些受害人惧怕刘再次施暴,经常和孩子在邻居家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