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化三中30个学生,因为没穿校服被挡在了校门外,有些学生因此没能参加期中考试。此事的起因则是源于该校的一条校规:学生在校不能穿奇装异服。(见昨日《兰州晨报》A12版)这事儿出在21世纪,而且是一个在全国都能排上号的大城市,总让人觉得稀罕。在我的记忆里,“奇装异服”这几个字好像属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我们的国门刚打开,观念的碰撞普遍而激烈。当时给人的印象是,小青年什么都新鲜,老年人什么都看不惯。“奇装异服”这个词就是在那样的背景下叫得山响,一方穿得带劲,一方批得起劲。甚至那时的一些名牌大学在录取通知里就有“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女生不得留披肩发”的内容。但是现在情形已经大大的不同了,一方面,真正的“奇装异服”已经很少有人穿了,即便有人穿,大家也并不觉得碍了自己什么事,热衷于“卫道”的年代毕竟过去了;另一方面很多服装全社会都认可了,既算不得奇、也算不得异了。比如牛仔裤,在社会上已经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至于跑到兰化三中那里怎么又变成了奇装异服,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那个穿了牛仔裤又跟保安争了几句的女孩甜甜,最终被校方“严办”:不许参加考试。至于严办的理由就更让人不敢苟同了:甜甜是借读生,更应遵守校规才是。在他们学校学生就是不能穿牛仔裤,如果想穿那就到允许穿牛仔裤的学校去上学。这简直是一套霸权主义的逻辑,就如世界上出来一个霸道猛汉宣称:你不听我的,那你就到别的星球去住。话里透出的意思是,剥夺人家选衣服的权利不算,还要剥夺人家上学的权利。
我想这桩公案不论拿到社会公众面前,还是拿到上级主管部门跟前,甚或拿到法院的法官面前,校方的说法恐怕都要失理寡助。
很多学校都做了统一的校服,很多家长虽说掏钱掏得挺别扭,但也只是怒而不言。况且在一些集体活动中,全体学生着装整齐,也确有它的效果。可是平时把校服强调得太过头了,好像就很难说得过去,因此而不让学生进校门,就更说不过去了。想一想吧,学校又不是军营。而且我们国家还曾经历过全国人民都穿一种衣服的年代,但那样的年代在人们的心里留下的是什么?连穿衣服的选择权都没有,幸福愉快的感觉到哪里去找!
我想对兰化三中的领导进一言: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不是进行着装管理。不妨大度一点,把这点自由、这点愉快还给学生。校方如果觉得学生的着装非管不可,我想也还有灵活的必要,其一,不能为了穿衣服的事影响学生的学习考试;其二,什么叫“奇装异服”需要严格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