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本报收到庆城县人民政府来函,对本报寄送的《群众来信摘编》清样中反映庆城县影剧院公开设赌局的问题,作出了正式答复。来函称,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有关部门已经对县影剧院和设赌局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
2月26日,本报收到一封群众发送的电子邮件,举报庆城县影剧院内,有人以“趣味卡摇奖”的名义设立赌局。“趣味卡”每张2元,上有从1到90的数字中选出的15个号,赌场设有摇奖设备,奖金从40元到4800元不等。
本报随即在《群众来信摘编》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摘编,并将清样寄送庆城县。
接到本报寄达的清样后,庆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详细调查。经查,今年1月,县电影公司将公司北院一角的闲置空地租赁给公司临时工蒋某经营。蒋在经营中,超越法定经营范围,进行抽奖促销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其已构成赌博行为。
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公安、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人,对问题处理做了安排,要求县公安局在当天下午取缔了这一非法经营活动。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非法彩票等赌博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县公安机关认为,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县电影公司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32条的规定,决定予以治安警告,收回违法所得1500元;对非法经营活动的涉案予1500元治安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活动用具,对4名从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庆城县委、县政府认为,此事的发生,与庆城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很不相称,也不利于营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此事反映出个别企业在出租闲置资产中,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对出现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也反映出工商、文化等部门在执法监督和市场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使不法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庆城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发现类似问题,坚决予以取缔。
庆城县委、县政府重视舆论监督,及时查处当地出现的违法行为,并举一反三,对全县的文化市场进行整顿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他们对舆论监督的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