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言论>>>中林漫笔 2004年05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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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漫笔:市场不认“等级”
朗士林

兰州晨报

  “毒奶粉”成为近期媒体关注的焦点,在我省宁县石鼓村3名幼儿因食用“龙珠牌”奶粉患严重的营养不良症被披露后,武山县又惊爆一起食用假劣奶粉、致使婴儿营养不良的事件,而据武威市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经调查显示,在该市农村市场大多存在过期奶粉,这些奶粉基本没有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兰州晨报》5月13日报道)为什么它们不约而同发生在农村?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农民?

  这不禁让我联想起另一件让人心里颇不舒服的事。在前年春节前,省城5家商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单位送货下乡活动。在春节到来之际为偏远的乡村送去货真价实的商品,这本是一桩好事,然而群众却不买账,缘何?说来不可思议,商家们居然几乎都没有带购物发票。长期进行商业操作的商家们的市场意识、规范经营一到农村竟然就霎时改变了,让人颇生感慨。

  两相比较,给人的感觉是在城乡间明显存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体系,如果说城市的是规范、有序的“一级市场”、“优质市场”,那么农村的则是相对凌乱、无序的“二级市场”、“劣质市场”。长期以来,我们所看到的是在市场的管理中重城市、轻乡村的不对等现象十分普遍,对农村市场更多的是听之任之,松于管理监督,致使农村成为大量假货的倾销地,问题一再出现,农民利益屡屡受到侵害。

  任其加剧,恐怕类似“毒奶粉”事件还会频频上演。如果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转变观念、思路,想方设法给农村以平等的市场待遇,情况可能会大大改观。

  即便是严守市场规则的商家也把在农村市场经营行为视作“儿戏”。就拿省城商家送货下乡不带购物发票来说,当然不是不约而同疏忽忘记了,而是潜意识里的歧视在作怪:认为无需给农民像城里人一样的“市场待遇”,同时想当然地认为经济条件差的农民也一定不会在乎。其实,严格规范的经营是商家的天职,不能因消费群体、经营地点的变化而有所松动改变,但恰恰就因为是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农村便忽略了市场规则,随意操作经营,“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单位尚且如此,农村市场的秩序可以想见。如果商家尤其是一些信誉高、知名度高的商家能够以强烈的社会责任,做出表率,把自己的服务网点、先进的服务理念从城市延伸至农村,把货真价实的商品送到农村(而不是一两天的“送货下乡”),带动农村市场的规范,情况也必定会大大改观。由此看来,杜绝“毒奶粉”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其根本不在于端掉一两个黑心的商贩,而是再别把市场分“等级”。

  面对市场,农民是弱势群体,处于劣势地位,更需要我们倾注感情,为他们营造公平的市场待遇。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早日打破城乡间的市场鸿沟,实现城乡间公平统一的市场,给农民一个放心消费的市场,也许已不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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