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暴利虚开增值税发票2400余万元
两犯嘉市领重刑
本报嘉峪关讯(记者董开炜)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为图暴利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高达2400多万元的章亚、孟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5年。
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期间,江苏人章亚从新疆收购废钢后销售给嘉峪关市长城公司,并通过河南人孟超以邯郸市宏达炉料公司的名义给长城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假发票101份,金额977.78万元,税额166.22万元。此后,章亚再次通过另一人以邯郸市邯山区物资供应站的名义,给长城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假发票148份,金额1461.54万元,税额248.46万元,抵扣税款626.59万元。案发后,长城公司退缴税款267.59万元。
4月29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章亚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孟超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