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阜阳奶粉事件的追查一步步走向深入,责任厘清之时,有关商品质量的问题依然不时令人心悸:孕妇在使用某燃气热水器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昏厥被迫流产;而省质监部门对省内市场上销售的涉及儿童玩具、食品及服装等三类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显示,儿童服装合格率仅为38%,部分儿童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超标,纤维含量、水洗尺寸变化率等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而甲醛超标会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可估量的潜在危险。(《兰州晨报》5月20日报道)在市场屡屡出现问题,伪劣产品一再对公众的生活造成影响,甚至危害生命时,人们有理由质疑:为什么总是在出现问题时才发现产品的“真面目”?为什么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总是发现在它们已堂堂正正地端坐在货架,走入千家万户后?显而易见,从产品加工生产直至走入市场,抵达消费者手中,中间有诸多环节可以去把关、应当去监督关注,而我们所知道的更多是仅仅在最末端的位置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把关。
能否给监管一些“提前量”,形成更为完善的监管机制?
行业有行业规范,产品有既定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理应按标准要求执行就是,不应有半点折扣,但我们无法苛求每个厂家都会自觉依章执行。通常的情况是,在执行生产标准和追求最大利润间,一些厂家把砝码加向了后者。于是乎,标准规定如何执行、产品是否合格皆由厂家自己说了算,缺少相应的监管。这就如同运动员在运动场接受兴奋剂检验,负责检验的不是运动会的组织机构,而是自己的教练员,因而我们无法保证其不出问题。谁来为“问题产品”的顺利出厂把关?
“问题产品”顺利出厂值得究问,其能一路畅通进入超市等市场也说明在准入环节同样缺乏把关。如果不是经销商技术上的原因和责任心不足的问题,那么显而易见,可以推测这中间可能存在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关系,而置消费者利益于次席。当然,其中还有市场管理人员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中臭名远扬的两位工商所副所长就是实例。
监管犹如“木桶理论”,盛水量取决于最短的木条,监管质量、成效同样取决于最薄弱的环节,一旦一个环节放松疏漏,难免不出问题。只有环环相扣,责任到位,才能给公众营造最安全的消费市场、消费环境。
给监管一些“提前量”,越朝前造成的混乱、损失越小。如何及早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的合力和联动,以尽可能把问题扼杀在上游,把对市场造成的混乱降到最低,把对公众的影响侵害减到最小,理应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关注和为之探讨之事。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