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不满有二:只拆民房不动办公楼补偿过低未签订协议
拆迁安置一本糊涂账
截至5月25日上午记者采访结束时,21家拆迁户中除4家牵扯公职人员家的房屋被不同程度拆除外,其余17户因群众抵触情绪强烈尚未拆除。
记者了解到,该县拆迁引发拆迁户不满的原因是:县政府不公平,只拆民房,而办公楼和家属楼纹丝不动,补偿过低。
拆迁户丁有善2000年盖起的三层楼,当年的价值就在22万元左右,按政府的补偿标准只有11万元左右;拆迁户姚启恩说:1999年他贷款、借钱花6万余元盖起了二层小楼,加上平房总体造价在9万元以上,按现在的市场价,估计在35万元上下,但按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楼房、平房总共补偿5.8万元。而拆迁办还要求自行拆除,由于是自家盖的楼房,特别结实,雇用民工、车辆,光拆除费用就近2万元。拆迁户张鹏告诉记者,他们这些拆迁户有的是老房子,有的是近几年新建的房子,这样拆除,他们几十年都翻不过身来!记者从有关审批手续上看到,这些拆迁户一部分是原来乡上集体划拨的宅基地,一部分是政府有偿出让的地皮,他们都有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应俱全。
拆迁没有补偿协议
拆迁引发拆迁户不满的另一原因是:拆迁没有安置补偿协议。记者看到,拆迁户手里只有4月16日、4月30日“清水县旧城改造拆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两份拆迁通知和一份《西华路拆迁户情况调查表》。接受记者采访的十余家拆迁户中,只有咸义义有一份《清水县旧城改造拆迁建设工程指挥部房屋拆迁协议书》,而该协议的内容,除了补偿标准外,涉及双方的责任这样规定:乙方:必须在2004年5月5日前全部拆除完毕;甲方:拆除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拆迁补偿费。咸义义说:这份协议他没有签。
“圈定”拆迁招商引资
拆迁户提出的另一个质疑是:拆了房子干什么?具体项目是什么?拆迁户说:他们问到这些问题,拆迁人员答复:“招商引资!”“商”是何人?“资”又在哪里?拆迁部门含糊其辞。
记者采访看到,西华路的拆迁正如拆迁户所说是“圈定”拆迁。有的办公楼临街而建,原地不动,却绕在里面拆民房。这样拆除又怎样招商引资?
拆迁指挥不知情况
5月25日上午8时40分,就相关问题,清水县旧城改造拆迁指挥部副总指挥、县人大副主任申唤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具体情况他不知道,应和县上联系。而拆迁办主任被告知不在。随后,记者来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经过联系告诉记者:领导不在。
9时25分,县委宣传部周副部长和一名工作人员来到县政府办公室,记者提出采访相关领导,周出去联系后再无消息!
记者又来到永清镇镇政府,被告知:镇长和书记到村上去了!
一上午,有关部门采访未果。
文/图本报记者朱静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