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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细则出台

兰州晨报

《兰州市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的若干意见》细则出台  门槛低多少您瞅仔细 本报讯(记者张玉廉)近日,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兰州市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的若干意见》,《意见》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期限限制、额度限制、质押贷款的限制都制定了放宽政策。这一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规定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关注。

  6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对以上政策,他们做了更详细的说明,以便在执行时有更详尽的指导,而老百姓在申请时则有更明确的方向。 政策解读 1、放宽贷款额度限制

  原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的限制,借款期限最长为15年,但考虑到当前的实际问题已经延长到20年。

  此外,由于近年来房改政策的调整,刚参加工作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年轻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短,余额少,如果按原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太低,解决不了实际困难;由于近年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积累速度远低于房价攀升速度。鉴于以上原因,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合同价款或者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 2、开办小额贷款业务

  现开办“二手房”贷款业务和用于维修、装修为目的的小额贷款主要为适应“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的现状。规定表明,(1)对于有能力一次付清房款的职工,仅仅是为了解决装修一时手头紧的问题,需要几万元的装修款,中心允许以本人或配偶名下产权证作抵押申请装修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最长期限为5年。(2)以前买了房改房的职工,大部分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性低息贷款的好处,现在如急需用钱,也可通过申请装修贷款解决问题。 3、放宽缴存期限要求

  原规定职工必须足额缴存两年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目前实际操作中遇到行政事业单位刚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者新调入职工、复转军人被拒之门外的现象,以及有些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好的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大,比例高,能够按月足额缴存,但受单位开户时间短的限制,职工被定在了口径之外的现象。鉴于上述原因,中心规定对一些有发展前途的新开户单位的职工或公积金缴存比较积极的单位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公积金缴存期限可不受“两年以上”的刚性限制,从宽掌握。 4、取消缴存中心限定

  原规定要求借款人夫妇双方都必须在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在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无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不予考虑。针对该情况,作为兰州市地方政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的专设机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对于在兰州地区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只要能够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准许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理。

  本报记者张玉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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