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6月25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甘肃省广河县农民马某死刑。
马某系广河县买家巷乡李寺村秦家山一社农民,居住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路150号,无业,无前科。
2003年12月3日早7时许,马某按照事先约定的地点,携带毒品到兰州市建兰饭店473号房间内,向酒泉人杨某贩卖时被甘州区公安局民警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2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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