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春满又一枝
----写在临洮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之际
“我们和干部一样,往后花钱治病可以报销了……”临洮县洮阳镇南园村农民袁心怡高兴地说。“1号文件”如同一缕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一项关系临洮49万多农民切身利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洮阳大地上铺展开来,临洮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成了定西市首批获得此项工程的一个县。今年上半年,全县上下以试点工作为突破口,同心同德,并肩作战,向关系农民疾苦的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努力着、奋斗着。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突出了核心。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合作医疗工作,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任主任、主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主任、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抽调8人组建办公室,同时,成立了“临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上半年,县上领导及管委会领导、成员先后赴武汉、合肥、张掖、省厅等省内外进行了学习考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临洮县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临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达到了“早安排、早动员、早行动、早督查、早完成”的要求。全县各级领导事事不忘合作医疗,时时关注合作医疗,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热情参与,将合作医疗工作作为重大事情列入议事日程,并将这项工程作为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的根本措施来狠抓实抓,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强化认识,特别是将城市弱势群体、特贫人员也纳入合作医疗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做到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宣传上广泛深入,在领导上全力以赴,在措施上强化有力的“四在”要求。各乡镇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细致、扎扎实实地坚持做了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最终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了合作医疗上,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目的,为切实抓好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突出了重点。县上把宣传动员作为抓好这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前提条件,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打消群众顾虑作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有预见、有计划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如召开会议全面宣传。县上于6月16日在县文化活动中心召开了由县、乡、村各级相关组织参加的专题启动大会,各乡镇充分利用近期农闲的这段时间,在中午、傍晚或晚上,逐乡、逐村、逐社不同程度地召开了群众动员大会,通过发放《合作医疗制度宣传标语》、《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原则和规定》等系列宣传材料、《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组织农民群众认真学习了这些文件、资料以及县上下发的实施方案,讲政策、算细账,使农民群众真正明白了合作医疗是怎么一回事,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报销对农民有什么好处,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的渠道,合作医疗报销补助的标准,合作医疗的运作流程和报销范围,真正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认识程度,彻底消除了思想疑虑,把合作医疗的政策落实变成了群众的自觉行动。利用载体广泛宣传,由县委宣传部抓总,广电、教育、各乡镇配合,充分发挥县内新闻媒体作用,从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等政策宣传入手,做到了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集镇、道路上有标语、横幅,大部分村、社有宣传专栏。有的乡镇还根据各自的实际,组织了宣传队伍,编发了通俗易懂的、简单明了的宣传材料,下乡入户,上门宣传,逐户发动。
调查细致,分析客观,突破了难点。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经济、农民健康状况和农村医疗服务等情况,制定切合临洮实际情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县上对抽调的县、乡、村120名调查员进行培训,统一次序和量化标准。从5月10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开展了全面的新型合作医疗基线调查工作。在全县18个乡镇中,按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分成好、中、差三个层次,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在每个层次中抽取两个乡镇,每个乡镇根据经济水平分三个层次,每层随机抽样一个村,共有6个乡镇、20个村、2000户农民家庭,由调查员用统一的问卷当面询问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同时在县医院、县中医院两所县级医院、衙下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中,对农民住院费用进行普查。调查中对慢性病和住院情况、去年一年全家总收入及相关支出情况,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向调查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从调查分析中得出农民家庭年人均医药费用为66元,这其中主要因为经济原因,有12位农民患病不能及时就诊,每千人中,有2人有病需要住院但没有住院治疗。部分家庭医药费近万元,可见医药费支出已成为全县农民的严重经济负担,也是农民返贫、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兴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必要的。同时,93.35%的农民明确表示愿意参加新型合作医疗,随着政策逐步宣传到位,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识会进一步提高,再辅以适当的行政方法,参加人数会进一步增加。农民年收入有能力支付每年的合作医疗农民筹资费用,兴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可行的,93.5%的农民认为政府每年人均至少补助20元,个人每人每年最低交10元的筹资额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