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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制定出台相关公告
确认63个省级行政许可机构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从7月1日起,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行政许可规定一律无效,未经省政府确认并公布的实施机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这是本报记者7月6日从省政府了解到的。
为保证我省的行政许可机构及事项与《行政许可法》不相抵触,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确认省级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第1号),对经政府依法确认有效的63个省级行政许可机构和保留的417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并要求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要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将各自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以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