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的追求
——记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马小文
张永茂
1990年8月,马小文师专毕业后,毅然回到迭部林区参加了森林公安工作,从此,她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她为警徽增光添彩的人生理想。
1991年6月,她在刑警大队任内勤,她深知干工作光有热情是不够的,于是她拿起法律书籍刻苦自学;缺乏办案经验,她跟着老同志边学边练;档案室里的案卷,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学习笔记记了一本又一本。功夫不负有心人,半年后,她不仅归纳整理出了大队往年的各类工作档案,把内勤工作干得井井有条,而且成了一名能够办案的侦察员。
1992年,刑警大队受理了三起伪造票证案,她和战友们上兰州、下四川,押解人犯,调查取证,连破三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伪造木材运单、准运证3025份,为国家挽回了几千万元的经济损失。1993年11月,大队抓获了一名吸毒人员,机智的她硬是将罪犯深藏在猪圈里的4.5克鸦片搜了出来。
在刑警大队工作的8年时间里,由马小文主办和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有7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百人。为了完成好每一个任务,她和战友们不知做了多少牺牲,但她无怨无悔,在一个个紧要关头,一次次生死抉择中,她经受住了考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马小文一身正气,忠于职守,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案中,一贯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精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她还特别关注女性犯罪问题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共办理过三起女性犯罪案件,通过与她们诚挚的感情交流,帮助她们重新树立起了自尊、自强、自爱的信心。
多年来,马小文同志经常在报刊上投稿,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并为分局编写《情况简报》200多期,2001年“天保行动”期间,她以分局民警打击毁林歪风,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为内容的报道《一名森警的护林日记》和《驻守铁尺梁》被《森林公安》、《甘肃法制报》刊登后,起到了很大的舆论宣传作用。
2002年9月她被任命为刑警大队教导员,仅仅半年她又服从组织安排,任警务督察室主任。2003年2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五条禁令”活动,为了确保分局将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她与政工部门组织召开了两场民警家属座谈会和18场民警评议会议,发放征求意见书200份,聘请警风监督员54人,走访群众300多人次,倾听社会各界对分局及民警的意见和建议,为“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营造了一个内外监督的氛围。由于马小文同志带领督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勤检查常督促做到了警钟长鸣,至今分局无一人违规犯禁。
马小文常说她是幸运的,她不仅有一个值得她用一生去追求的事业,还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一个理解支持她的丈夫。她说,是党的培养使她成为一名有文化、有理想、有追求的少数民族女警官,因而为了党的事业,她将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