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收据竟罚两人?
永靖县有关部门称巡警对罚款收据“涂名改期”的做法不合适
本报讯(记者 金奉乾) 前晚11时30分,永靖县县城4名出租车司机将车停在太极桥的北侧等人拉客时被巡警发现,后被以违章停车予以处罚。但当一位司机拿到罚款收据时,发现罚款收据竟是一张姓名、日期都被涂改过的单据。
投诉:罚款收据竟是涂改过的
昨日上午11时40分,记者在永靖县县城见到了当时被罚的出租车司机孔师傅,并看到了那张罚款收据,收据被罚单位(个人)栏里,原来用钢笔填写的3个字的姓名已被涂掉,旁边又重新写着孔师傅的名字,下面的日期2004年7月24日也被改成了7月27日,处罚原因是违章停车,两张收据共计20元。收据上盖着“永靖县公安局财务专用章”。
据孔师傅讲,前晚11时30分,他和3名出租车司机将车停在太极桥的北侧路边等人拉客。突然来了4名身着警服的青年民警,称出租车司机违章停车,当即扣下执照要求司机接受处罚,最后对他们每人处以20元的罚款。但当孔师傅拿到罚款收据时却发现罚款收据是被涂改过的。
民警:已填写的收据不能作废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永靖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找到了当时办理罚款手续的两名民警。他们告诉记者,此收据的填写他们的确有失误,但他们从县财政局领来的罚款收据是双联的,前几天在给一违章司机罚款时,由于对方付不了那么多的罚款,所以就“剩下”了一张已经填写了姓名和日期的罚款收据,他们不能将其作为废票处理,因为他们要按照存根进账付钱。所以,前晚他们就将此收据涂名改期开给了孔师傅。
有关部门:巡警执法不严所致
对此,记者采访了永靖县公安局纪委罗书记,他告诉记者,永靖县交警大队由于人少,主要负责周边国道、城区交通事故及重大庆典活动的交通秩序,日常的道路巡逻工作主要由巡警负责。巡警所用的处罚收据要向县财政局上报,实施收支两条线的透明管理。对于“涂名改期”的罚款收据,的确是巡警执法工作不严肃所致。最后,罗书记表示,他们将对相关巡警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