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农民人均减负五十多元
减负促增收监管促规范
本报华池讯(记者先朝阳)华池县积极落实各项减负措施,严格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使全县农民负担由税改前的人均82.18元下降到29.8元,人均减负52.38元,减负率达63.7%。
华池县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和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4项制度,并在对基层职能部门考核中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凡村级筹资筹劳,须得“一事一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批,再报县经管站备案,方可收取。对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均以1997年人均纯收入为依据,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上限最高不超过6元;在“两工”使用上,县上明确规定,不准搞“两工折资”,不准强行以资代劳,每个劳力每年承担分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全县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并聘请监督员参与财务收支审查,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向社会公开学校的收取项目、收费标准、课本种类及单价,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上还定期对农民负担进行检查,今年先后4次抽调专门工作组,深入全县19个乡镇的56个行政村、341个村民小组,对3094个农户、43所中小学和8个电管所的涉农收费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查出退还农户各类不合理收费39509.4元,从源头上遏制了各类不合理收费、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