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证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6月11日上午,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隆重仪式,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来监督检察工作,并颁发了聘书,聘请的9名人民监督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法委、纪检、审计等单位和街道、乡镇、企业的干部、员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人民监督员主要对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中拟作不起诉、拟撤销案件和当事人不服逮捕决定等3类案件履行监督权。同时,还将对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中应立案而未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款物,应当赔偿而不赔偿以及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进行监督。
王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