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言论>>>中林漫笔 2004年08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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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漫笔:做好“大碗”文章
朗士林

兰州晨报

  近日《兰州晨报》说,兰州牛肉面馆午时一过就纷纷打烊谢客,致使许多本地和外地来兰的客人稍迟和更晚的时候就找不到“牛大碗”可吃。读罢消息一想,实情还真是这样,尤其是口味好、人气旺、生意火的店面,往往中午一过就关了门,只是我们熟视无睹罢了。晨报记者细心,深思熟虑才能做出这样往往让人忽略的文章;同时也说明,“牛大碗”在这一点上还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兰州“牛大碗”是不折不扣的餐饮第一品牌。改革开放以后,兰州牛肉面走出兰州和甘肃,在全国许多城市有卖了;同时,经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声名远播,外地来兰的人也都想亲口尝尝正宗的兰州牛肉面,这是好事一桩。经过规范和引导,兰州牛肉面从制作工艺到门店经营,标准化程度提高,而且花样丰富、品种繁多,配套系列化服务,赢得了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消费者,星罗棋布在大街小巷的牛肉面馆,招牌旗幌引人注目,真正成为兰州市餐饮业的一大风景。

  但是,兰州牛肉面并不是尽善尽美了,尤其是作为一个有着浓厚的传统文化色彩的大产业,尤其是它作为一个大产业在经营方面,还要不断地创新,不断地完善,不断地进步,适应市场,服务社会,谋求更大的效益。与特色小菜相配套,品种和丰富是一种进步,已经见到了“系列牛肉面”的倍增效益;门店的正规化、工艺的标准化是一种进步,消费者已经感觉到了就餐环境的改善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样,晨报提出的营业时间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探究大做文章的问题。

  当然,在市场条件下,早关门,晚关门,不论是因为习惯使然还是基于对食客和收入递减的判断,即使兰州没有一家“24小时”全天候营业的牛肉面馆,我们也不能、也没有必要像过去一样让主管部门的“格外关心”专门去开个一家二家的,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必要去追究“是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的责任,还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经营者没有义务去做他们认为会赔本的买卖,消费者也不能压制自己过了时候还想吃“牛大碗”的欲望,而主管部门也没有调整门店具体营业时间的职能。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篇报道值得牛肉面的经营者考察和深思:过了午时,牛肉面真是赔本的买卖了吗?

  午时一过就关门,习惯的因素是有的,但我想主要是基于市场效益的判断。如果真正考察一下,有食客,有需求,有市场,相信会有能干而精明的经营者主动延长时间,服务于消费的需要的。这也启发我们,习惯的突破,可能就是开辟新天地的伊始,兰州“牛大碗”的文章越做越精彩,但远没有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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